城管与警察冲突是容不得监督的心态在作怪

发布时间:2018-04-12 10:5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4月12日 02 版 | 查看:899次

别说警察依法出警有调查取证之责,就算是普通人,对执法者进行监督时,用手机拍照保证“有图有真相”,也是保证监督质量的重要方式。

  一个意外的新闻,让许多网友惊愕:城管和警察打起来了!城市治理中老百姓感受最强烈的两个权力体系,在城市秩序维护中产生冲突,无疑让人惊讶,也惹人注意。

  事件源于“拆迁”:4月8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长江路一拆迁现场,相关单位组织拆迁,数百城管集结。市公安局调警后,治安大队一负责人带着几名民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在这个过程中,现场维持秩序的城管队员与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民警因意外发生了肢体冲突,分别有民警和城管队员受伤。

  城管与警察,都是维持城市秩序的国家公权力部门,而在现场,双方也都在行使各自的职权,并无产生矛盾冲突的必要因素。有网友称“必有公权力为私人所利用”,我是不相信的,这不合逻辑。哪怕私人利用了公权力,也和双方产生冲突一事没有半点关系。

  从在场者介绍的冲突产生过程,则可以看出一些端倪。据《新京报》引述知情民警的话说,当时有便衣民警用手机摄像,刚一打开手机,就被城管夺走了。确实,这是个“意外”,但“意外”的产生原因并不复杂,就是权力的失范。

  有人认为,警察“肯定有问题”!为什么呢?“为何不用执法记录仪拍摄而是用手机拍摄?”其实,首先应该问的是:城管面对他人用手机拍摄,为什么反应这么大,需要“多人上前制止”?如果抛开警察的身份,一个普通人在城管公开执法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时候,用手机拍摄为什么要被制止?城管是否在执法过程中有失当的行为?

  如果还不好理解的话,不妨将这起冲突换个表述方式:城管“执法”,路人拍照——城管制止——与路人发生冲突——在“肢体接触”中路人受伤……这样的场景是不是很熟悉?你会觉得谁对谁错?商丘的城管与警察的冲突,不过是把这一表述中的“路人”换成了“警察”而已。

  国家执法机构在公开执法的时候,除了自我监督、相关特定部门监督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甚至最重要的监督方式:群众监督。别说警察依法出警有调查取证之责,就算是普通人,对执法者进行监督时,用手机拍照保证“有图有真相”,也是保证监督质量的重要方式。从执法者的角度来说,面对监督,正常反应应该是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让自己的一言一行合乎法律和职业规范。而看到有人拍照监督,就对监督马上进行制止,这不是正常的执法者应有的反应。

  因此,城管与警察在执法现场起肢体冲突,并不是权力与权力的冲突,而是权力行使中的傲慢,是容不得监督的心态还在某些执法者心中作怪。看到有人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或者可能形成监督,就认为受到了冒犯,必欲制止之而后快。这种反感监督,并对所有人的监督行为保持高度警惕的反应,说到底还是在追求不受监督从心所欲的权力。

  无论制止监督的行为人只是普通的城管工作人员还是负责人——甚至可能是“临时工”,都是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和执法环境里养成的坏习惯,与执法机构的理念和执法教育息息相关。这种习惯一旦养成,随时可能会引发执法过程中的“边际后果”,让无辜者受到执法伤害。希望各级各类的执法者,都能够以此为戒,正确面对监督,让群众少一些“幸好是警察”的感慨。

廖德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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