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30 15:52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29日 16 版 | 查看:600次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这是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的。
据介绍,《计划》针对当前教师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师德教育、培养规格层次、教师资源供给、教师教育模式、师范院校作用5个维度展开行动。
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
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适当增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小学培养补充全科教师,为乡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情况。
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
此外,《计划》重申,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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