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员工的私领域做公司宣传 自欺欺人!

发布时间:2018-03-28 10:4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3月28日 02 版 | 查看:544次

表面上看,公司似乎有权要求员工做一些事,但是,如果这些要求侵入了员工的私人空间,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

  如今,刷微信朋友圈成了不少人每天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法制日报》3月27日)

  在朋友圈转发公司或者单位的文章,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偶尔转发一下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变成了强制规定,就有点“变味儿”了。比如,一些公司要求,推文的阅读量和点赞数跟员工本月的绩效工资挂钩,如果不达标就要扣钱,也有公司要求每个员工都要把领导转发的文章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并规定次数,少多少次,就要扣多少钱,等等。

  这些公司之所以要求员工转发文章,原因很简单。在自媒体时代,品牌效应十分重要,任何一家小公司想有知名度,都离不开广告和推广。按照一般的传播路径,公司可以利用消费者的口碑传播、线下推广等方式提高知名度。但在自媒体浪潮的影响下,利用员工人脉进行宣传,既可以节省品牌宣传费用,又能高效传播,成了不少公司“机智”的选择。

  然而,在这个传播链条里,却存在一个重要的矛盾,那就是公司的宣传阵地和员工的私人领域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不希望被别人冒犯,但如果公司的宣传需要触及这部分空间,员工有时只能“忍痛割爱”,某种意义上,这就是所谓的“职场法则”,你不忍也得忍。另一方面,此类传播手法,利用的无非是朋友圈“抹不开面子”的人情交际。被要求转发文章的员工就算不拒绝,内心也多少会有抵触,既“抹不开面子”,又不想得罪人,如此传播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这些矛盾给公司与雇员之间的关系造成的影响,虽然不至于“刀刀见血”,但“无形致命”。表面上看,公司似乎有权要求员工做一些事,但是,如果这些要求侵入了员工的私人空间,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益。毕竟,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劳动契约的基础上,而并非人身依附。企业并没有权力要求员工用个人的社交渠道为公司做所谓的“宣传推广”。老板想要效益,员工想要私人空间,双方如果不能互相尊重,就难免两败俱伤。

  在公司利益和员工的私人空间之间,难道就不能找到一个平衡了吗?其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员工们自有办法破解。面对这种两难,聪明的员工往往会用“两副面孔”来演戏,比如将老板和同事单独分组,发送微信时选择部分好友可见,或者直接使用两个微信账号,一个公司用,一个私人用。这样的结果,看上去“皆大欢喜”,其实是自欺欺人。

  说到底,要破解这个问题,还是要跳出这个自欺欺人的循环,公司何尝不知道员工能够使用这些手段规避公司的要求?与其把精力浪费在这种无聊的“猫鼠游戏”上,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找到更好的推广方式。毕竟,“双赢”才是最好的。

宋潇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