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理之“作” 孔子《春秋》为“经”的意义

发布时间:2018-03-27 09:32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3月27日 05 版 | 查看:969次

尽管《春秋》是孔子“作”还是“修”,还有许多争论,但《春秋》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可称为中国传统史学的源头,却是无疑义的。可有意思的是,孔子是思想家、教育家,却从来没人说他是“史学家”;《春秋》是史,更是经,其作为经的地位远大于史。那么《春秋》为“经”,到底给中国传统史学赋予了什么样的意义呢?

  一、“史义”的发端

  人是历史的匆匆过客,史书留名,则成为一种形式的永生。古往今来的“大人君子”都很在乎身后之名,愿将自己的姓氏与行事刻写于金石典籍之上。青史留名,是“肉食者”的特权,而史上之名如何,也成为对公共利益负有重大责任者(如君主)进行鞭励的一种精神手段。

  这在中外并无二致。在古罗马,当一位大人物故去后,通过法律手段,将其从集体记忆中抹去,甚至构成一种刑罚,叫作“记忆抹杀之刑”;而遭刑者——多数是罗马皇帝——的名字及其生前勋业,被从神庙、纪念碑和官方记录中系统删除,不啻于来自身后的诅咒,故记忆抹杀之刑又称“除忆诅咒”。

  相比简单粗暴的“抹杀”,古代中国人更加重视“实录”。春秋时晋国太史董狐,直书权臣“赵盾弑其君”,孔子就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事见《左传·宣公二年》)

  史家所讲的“书法”,就是历史如何被记录的问题。“史实”本身是客观存在,然而真实的历史(“客观真实”)没法原样复制重现,当它以某种介质的形式被记录下来,并进行传播时,却是主观性极强的意识活动,有其特定的价值指引。历史著作(包括编年、传记、传说、故事等)可能与史实本身相去甚远,或被赋予了新义;这种经过删选、再造之后呈现的“真实”,传播学上称为“媒介真实”。现代史学认为,历史是被不断构建甚至是“创造”的。作为中国最早一位确知姓名的“记史者”,董狐恰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

  当人们众口一词地赞美董狐“不隐”的良史之德与勇气时,竟然忽略了,董狐唯一可知的一次记史活动,却非实录——弑君者并非赵盾!赵盾责问他,弑君者不是我,你为何写我弑君?董狐说,作为执政大臣,你没有及时讨贼,这口锅就该由你来背——他还将不实的记载“示于朝”。

  董狐以堂堂之“义”歪曲了史实,违背了“实录”与“信”的基本原则。显然,孔子以“良史”之冠加诸董狐,本不在表彰“董史”真实可信,而在董狐知“义”,敢于化史笔为挞伐上位者之鞭,发扬了历史的惩劝功能。

  孔子在自己的撰述实践中,将此义作了更大的发挥,形成了影响巨大的“一字褒贬”和“微言大义”,为中国传统史学立下了新的范式,影响至为深远。

  二、《春秋》是讲“理”的书

  《春秋》是“五经”中唯一一部史书。孔子曾说,“托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故作《春秋》。史籍是记事之书,当善序事理,不可过惜文字,然而《春秋》最为显明的特点,却是文字异常简晦,而且“文义隐约,褒贬难明,不能使人速晓其意”。这可能是春秋时各国史书的共同特点,好比董狐既然强记“赵盾弑其君”,晋史必无详细的附注与说明,否则“赵盾弑君说”就立不住脚了。在这个意义上,史书记事太详,可能有违于“义”(或使义露出破绽),反而史事晦涩不明,有利于论说的展开。

  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孔子不是史官,他怎么会,或说有什么资格去做“删订”国史的工作?孔子主张“正名”,由他来修史,颇有越礼之迹。多条记载表明,当时鲁国国史是可供借阅的。孔子可能出于讲学的需要,将鲁史(就叫《春秋》,“春秋”也是先秦史书的普遍用名)加以删节,编成一本“极简”的历史教学大纲。孔氏《春秋》愈发简约,二百四十余年的历史,区区万八千字就写过了,要者,在孔子授课时作“举一反三”的阐发。《春秋》散乱破碎的历史,不过是供孔子编缀“义理”的布头罢了。

  庄子就说,“《春秋》以道名”。历代学者多认为,《春秋》是一部“说理”书。它最大的特点及创新价值,就在于前所未有地将儒家核心价值观(道、大义)系统地灌注于一个长时段的“天下历史”中,并对其进行了重建与改造。

  把史书变为“讲理”的工具,虽然前有董狐的发微,孔子才是集大成者。《春秋》经孔子手泽,成为第一部“有纲领”的史书,这是各国“断烂朝报”式的官史档案无法比拟的。

  在这本书里,孔子充分发挥了一个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的东西。所谓“笔法”,就是历史书写的“书法”,即如何认识并建构历史的方法。孔子修史有方,他以所尚之政治观念为标准,对旧史进行了重新“整齐”,甚至不惜违背史实加以改写。譬如南方的吴、楚不服于周,自立为王,《春秋》将其贬称为“子”,于是“吴、徐(楚)并僭,天下三王”的实态,被它硬生生捏成了一王(周天子)独尊;又如《春秋》有名的“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凡遇尊亲贤者,皆为之“讳”(如将周天子羞辱地参加诸侯的盟会,讳作“出狩”)。

  讳即是“隐”,这以孔子自立的“不隐”的良史标准论,岂非大大的违谬?孔子直可说是“历史虚无主义”的老祖宗了!论者常曰,“历史是政治的婢女”,始作俑者,莫非夫子乎?

  三、史书须“与圣人同”

  《春秋》之后,另一部有纲领的大书,是司马迁的《史记》。

  《史记》也有着强烈的义理观,该书创设“本纪”以尊王者,另设“世家”与“本传”以容纳诸侯与臣,使汉武之前的三千年之史,排比秩然而有统系。《史记》以人为中心,而“君君臣臣”在史中皆有次第,这就是“正名”,蕴含了“尊王”的意识,这才是纪传体为后世所承袭,并成为“正史”标准史体的根本原因。

  司马迁作《史记》,自称“继《春秋》”。它虽以“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得到“实录”的评语,却也受到“不与圣人同,是否颇谬于经”的责难。这就使《史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为人所重,反为东汉班固仿其体、续之而作的《汉书》凌压其上,而《汉书》最大的特点,正在重义理,以“尊本朝”为其采择史料并重塑历史正统观的根本原则。

  在这方面,《史记》与《左传》境遇相似。《汉书·艺文志》说:“(《春秋》)有所襃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异言还是因为史事不详。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左丘明所作的,就是《春秋左传》。

  《左传》记事详赡,如果没有这本书,经的许多记事根本无法理解。可“春秋三传”的其他两传:《公羊传》和《谷梁传》,早在西汉即被列入官学,而《左传》直到东汉,仍然遭到反对,认为它“不主孔子”,“不得圣人深意”,甚至有人举出“《左氏春秋》不可录三十一事”。反对者连带提及,“太史公(司马迁)多引《左传》”,这两部伟大的史著均遭到“违戾《五经》,谬孔子言”的严厉批评。

  直到西晋时杜预为《左传》作注,总结出“春秋义例”五十余条,《左传》为经作传的观点才为学界主流所接受。《史记》则迟至唐代,因古文之兴,才真正得到重视。

  可见,在经学笼盖一切的时代,史必须附骥于经,成为“义理”的例证工具,方能得到官方和学界的认可。

  对于经史的分界与高下,朱熹曾就“春秋三传”有所论说,他道:“史学者,记得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在他看来,“三传”中史料价值最高的《左传》,“只知有利害,不知有义理”,是史书,还够不着与《公羊传》《谷梁传》比肩为经书。《左传》这样的书,“不本于义理之正”,熟读亦“直是会趋利避害”。

  朱熹对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不帝蜀而帝魏”(以曹魏为正统)极为不满,为此亲自编了一部《通鉴纲目》,此书几乎毫无史料价值,可是因为它“帝蜀”,重塑了“帝系正统”,遂以其义理的“大本领”而获得极高的评价。

  南宋后,“纲目体”史书大兴,被人称作“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历史教科书”。这些书,义都很正,记事却差。以后观昔,《春秋》不也可称一部不标“纲目”之名的纲目体史书?元人揭傒斯说:“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以为万世之法;朱子因司马氏《通鉴》作《纲目》,以正百王之统。此天地之经,君臣之义,而圣贤之心也。”一千六百年以降,在史学之域,后圣朱子续上了前圣孔子的香火。这是中国史学发展的一大关节。

  四、“《春秋》大义”是个空虚的符号

  孔子删订《春秋》,发明史义,使死的史料“活”起来,在这个意义上,孔子确实是“作”《春秋》。孔子据《春秋》讲学,比董狐将权臣弑君的史文“示于朝”的意义更大:过去秘藏于金匮石室的史书,得以在社会各阶层广泛传播,其“资治”尤其是塑造、规范社会政治伦理的价值进一步强化——当然它也加剧了史书功能的异化。

  就像后人的溢美之词所称,《春秋》“长于治人”,是“刑赏之书”,为“一家之王法”,“拨乱世,反诸正”,有大功于治道等,种种附益虚词。“春秋之法”尊王、崇正统,固然令“乱臣贼子惧”,却也削弱了史书对最高统治者的制约力,使之俯首沦为王朝统治的意识形态工具。

  “《春秋》大义”如雷如霆,可是“大义”于经文阙如,也不见于圣人语录,而全赖历代《春秋》学者的反复疏解与演绎。正如孔子“微言大义”可以随意改窜史实一样,后世学者对“春秋之义”的借重,也不过是“借题发挥”,实际上还是针对不同时代的社会问题,进行新的衍说与创造。特别是公羊学派,从西汉的董仲舒,到清末的康有为,不断通过《春秋》义理的阐发,提出拯救当代之世的新药方。“《春秋》之大法”,为义理的推陈出新,提供了合法性的原动力,这便是《春秋》作为“经”的意义所在。所谓“托古改制”,“古制”皆为妄说;经日新,史日浊,历史不幸做了牺牲品。

  以孔子《春秋》为符号的义理,仿佛做了一个套,紧紧箍住了古人的头脑,他们永远顶着一个标签,围绕一个空虚的中心转,久而久之,思维方式变成了一个螺旋,愈趋愈窄愈细密,无法开拓新境,最后成了一个死结。中国历史之路,终亦澌灭于无限循环之中。

  梁启超在《新史学·论书法》中说:“书法善则为良史,反是则为秽史。”我们当然不能以当代学术标准去苛责《春秋》或“罪”于孔子,然当谨记的是,任何高妙之理(道理、理想或理论),都不可离开事实,违背真相,否则名实相乖,义理终将化作泡沫。

  胡丹 作者系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三峡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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