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身亡,她遭遇不能“一了百了”的债务(图)

发布时间:2018-03-23 21:37 | 来源:今日女报 2018-03-22 08版 | 查看:1389次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章清清

  关于“夫债妻还”,一直是近年来舆论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而对于同样深陷“夫债妻还”泥潭的汨罗女子刘丽(化名)而言,她曾面临唯一的房子要被拍卖,要承担高达230余万的债务,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抚养的困境……前夫自杀身亡后,刘丽站在2018年的春天里,却似乎感受不到初春的暖意。

  2017年4月19 日,刘丽的前夫何文强(化名)自杀去世,留下一封遗书,自述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而走上绝路。此时刘丽才知道,何文强和她离婚前,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瞒着她欠下了几百万元的债务。前夫的丧事还没办完,就陆续有十几拨债主找上门来并将她诉至法院。结果,230多万元的债务已被法院判决由刘丽来偿还。随后,刘丽的工资卡被冻结、出行受限、房子将被拍卖……

  今年 1月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夫妻债务的最新认定标准是“共债共签”,这让刘丽觉得“春天到了”。

  3月1日,她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结果会怎样呢?

  前夫自杀,她却收到15份起诉书

  几十份情况说明材料、15份起诉书和判决书以及各种法律文件,将近一尺高,被刘丽整理得整整齐齐,放在随身的大包里。

  “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同时有四五个案子开庭,材料越来越多!”3月19日,刘丽在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倾诉时,不由得苦涩一笑。眼前的她面容憔悴、苍老,和一年前她在朋友圈展示的形象几乎判若两人。她自称:“仿佛做了场噩梦,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

  这场噩梦开始于2017年4月17日。当天,在长沙的刘丽突然接到汨罗老家亲人的一个电话,“告诉我,说我丈夫何文强在家里自杀身亡了”。准确地说,何文强应该是她的前夫,他们于3月29日刚办完离婚手续。

  刘丽赶回汨罗老家,看到了何文强留给她的一份遗书。对方在遗书中坦露,他因参与打跑得快、麻将等赌博活动,从2013到2016年间以高利息借债几百万元,因无力偿还,无法面对给家里带来的毁灭性灾难,觉得自己死有余辜。

  记者从刘丽手中看到了这份“绝命书”。这是一张皱巴巴的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字迹凌乱潦草,除了坦诚自杀的原因,还充满了悔恨和反思。

  事到如今,刘丽仍懊恼地说:“如果当初我知道他跟我离婚的原因是因为这个,那我宁可拿麻绳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去,也不会同意跟他离婚的呀!”

  刘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告诉记者,刘丽与何文强在外人眼中一直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妻。两人都是汨罗人,刘丽在长沙一家保险公司做营销,收入不错。何文强对外一直声称在做高速项目的泥沙工程。2016年,他们生了第二个儿子,又置办了一套新房,在农村老家很多人眼里,“夫妻俩是在城里混得很不错的”。

  但在2017年初,何文强突然提出离婚。对此,刘丽其实也有所察觉,因为这段时间以来,两人的沟通明显减少,感情生疏了许多,但远不至于到离婚的程度。“我问他原因,他死活都不肯说,我不同意,他就以死相逼。”几番争执后,3月29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房子、车子和两个孩子都归刘丽,个人债务归个人自己负责。何文强净身出户,并每月给10000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但仅仅18天后,何文强就在汨罗老家开煤气自杀。“他死了我才明白,什么在外面做工程都是假的,他不光在外面作戏,对我也作戏。逼着我跟他离婚,然后又自杀,是以为他一死,欠的那些钱就可以不还了,没想到这些债最后全部都落在了我的头上,我真是欲哭无泪。”刘丽痛苦地说。

  自称“毫不知情”,仍被判偿还230万元债务

  何文强自杀后的第二天,一大拔债主便陆续找上门来,其中大部分是何文强和刘丽的远房亲戚。刘丽说,看到那些欠条她才知道,何文强从2013到2016年期间,背着她以做工程的名义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以高利息借下了几百万元。其中只有一笔20万元的借款,她确实是知情的,那是在何文强的软磨硬泡下她才勉强在欠条上共同签字,“其余的欠款我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过字”。 

  要不到钱的债主们相继将她告上了法庭。从2017年7月到9月,刘丽陆续收到15份分别由岳阳汨罗法院和长沙开福区法院下达的判决书,15个借贷诉讼官司她全部败诉,15个诉讼案件共计230多万元欠款全部被法院认定为刘丽和何文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在判决书上,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看到,两个法院的判决依据都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24条的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共债共签”,新司法解释或让她迎来转机

  原本,对于“夫债妻还”,法律还有解释,即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理应双方共同负担;如果是虚假债务或者非法债务,那法律也不予以保护。

  为了证明何文强的大额借款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刘丽也出示了自己的证据。她拿出了在保险公司年薪十来万的工资条,以此证明她的收入完全可以应付家庭日常开支。他们在2016年购买的新房,刘丽也拿出了银行的贷款合同,解释是将之前的旧房卖掉后付了新房60万元的首付,还在银行贷款60多万元购买的。但这些证据并没有被法院采纳。

  汨罗法院审理此案的庭长杨宗辉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何文强的欠款,单笔金额多数都是一万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中一笔20万的金额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而且这些较小金额的欠款都是借款人分别进行起诉的,所以刘丽提供的那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借款没有被用于共同生活。

  刘丽认为,何文强在遗书上自称借的钱都用于赌博,如果能证实,那么这些欠款便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但刘丽无法找到人证和物证来为此证明:“他那些牌友我也不认识,即便认识人家也不会为你作证,现在人死了,也不能找公安去立案调查,你说我怎么去找证据?”

  最后,法院判决,刘丽“未在规定举债期内提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或债务进行约定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证据,未提供确实证据证明本案借款为何文强的个人债务或非法用途,故无法免除被告刘丽对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何文强已死,带着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刘丽成为了唯一被执行的对象。从7月份开始,刘丽的工资卡、微信支付功能陆续被冻结,出行受限,唯一的住房即将被拍卖。

  就在她一筹莫展时,2018年 1月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夫妻债务的最新认定标准是“共债共签”,这让她感觉看到了希望。

  2018年2月,刘丽向汨罗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然而法院却以“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拒绝。 

  2月7日,最高法再次发布《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如何适用《解释》处理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如何处理过去依据“二十四条”裁判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已生效的案件,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

  3月1日,刘丽据此再次向汨罗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她透露,目前申请材料已经到了立案庭,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终通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律师说法

  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女方或有胜诉机会

  在这起“夫债妻还”的案件里,何文强自杀前已与刘丽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个人债务归个人负责”,为何何文强死后,他的债务都落在了刘丽头上了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吴卓凡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他们夫妻有关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在他们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何文强与刘丽虽已离婚,何文强也已去世,刘丽仍应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何文强在遗书中称欠债主要是用于赌博,按照法律规定,赌博债务、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刘丽已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受理的话,建议刘丽收集所有欠款条据作为证物向法院提交,以此证明这些债务远远大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同时收集何文强参与赌博的有关手机通讯、留言等记录作为证物,也许对案件的胜诉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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