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图)

发布时间:2018-03-23 21:52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03-22 12版 | 查看:2502次

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奥赛、科技类竞赛等全国性加分

制图:张芳曼

  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张烁)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这是记者21日从教育部获悉的。

  通知要求,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通知指出,高校要认真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各地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加强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依规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不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高考加分再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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