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0 22:00 | 来源:人民日报 2018-03-07 17版 | 查看:1197次
本报长沙3月6日电 (记者侯琳良)为鼓励学雷锋行为,雷锋家乡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于3月5日出台《长沙市望城区学雷锋鼓励保护暂行办法》,全面提升学雷锋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
据悉,保护办法共五章30条,包括总则、鼓励和保护、评定和表彰、优抚及附则等内容。保护办法旨在推进望城区学雷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崇尚雷锋式人物、崇尚好人好事的良好氛围,鼓励干部群众学习雷锋同志,践行雷锋精神,让“雷锋家乡学雷锋”成为社会风尚。
据介绍,保护办法明确了因学雷锋受伤、致残、牺牲的救治、救助、抚恤措施,强化了对学雷锋人员的权益保障。保护办法规定,学雷锋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保护办法还规范了对学雷锋人员荣誉的评定和表彰,明确了“学雷锋标兵”“雷锋之星”“学雷锋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办法,给学雷锋人员应有的荣誉和尊重。保护办法规定,对“学雷锋标兵”因学雷锋负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交通、护理、误工、伤残、丧葬等相关费用,由当地财政或望城区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兜底支付。
另外,保护办法还明确了学雷锋鼓励保护的工作机构,明确望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雷锋鼓励保护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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