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和稀泥”才能维护法治

发布时间:2018-03-05 21:50 | 来源:吉林日报 2018-03-05 08版 | 查看:686次

  汪文新

  据媒体近日报道,唐山小伙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张永焕致其被火车撞身亡,随后遭其家属索赔60余万元。该案2月12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认定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死者撞火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朱振彪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且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司法审判是一件极其严谨和严肃的事情,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各方的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疏忽和瑕疵。在司法审判中,应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在“追赶肇事逃逸者张永焕致其被火车撞身亡”一案中,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其举动系见公民义勇为行为,应该受到公众和社会的表彰。肇事者被撞身亡虽然值得同情,但此不堪结局与其追赶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法院依法作出驳回肇事者家属索赔的诉求。

  无独有偶。今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河南省郑州市的医生杨某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人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因此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离世。家属田某某将劝阻者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余元。一审法院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判决中酌定杨某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老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在认定杨某的行为与老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还是作出“杨某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的判决,此举有“和稀泥”和安抚对方之嫌,却在无形中让杨某当了“冤大头”,显然有失公允。一审判决之后,老人家属不服提起上诉,杨某并未上诉。终审判决撤销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社会和谐不是靠“和稀泥”、牺牲规则来维系的,恰恰相反,真正的、持久的社会和谐必须建立在法治正义和规则文化上。司法审判人员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拒绝“和稀泥”和息事宁人的做法,行为合法的正义者不受委屈法治社会才更有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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