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社会组织迎来最佳发展时机 民政部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2图)

发布时间:2018-02-13 21:22 | 来源:公益时报 2018年01月16日 第08版 | 查看:952次

济南市民政部门鼓励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图为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第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中标项目中期评估会现场

石家庄市桥西区,入驻孵化基地的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签订入驻协议

1月8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肯定了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等方面积极的作用,同时提出了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不健全、培育机制不完善、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这意味着,今后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将得到更有针对性的支持,迎来更好的发展。

不少人可能还不太了解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实际上,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具备发展潜力、符合一定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成为正式的社会服务机构。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到,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久前,记者曾到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以及福建晋江等地采访,了解到当地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那么具体在实践中,上述三地民政部门又是怎么做的?他们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或分享?

石家庄:打造“一中心、两基地”孵化平台

据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副局长李秀菊介绍,为了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当地遵循“不限制,不放纵,不强迫”的原则,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报备制度。为更方便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报备,桥西区还开创了“云报备”模式:通过桥西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微信提交报备信息就可实现报备。

在具体操作中,区民政局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报备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街道办事处作为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报备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报备、变更、注销工作;居委会作为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协助管理单位,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报备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社区社会组织,桥西区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孵化平台。“一中心”即桥西区三社联动协调服务中心;“两基地”即桥西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以及桥西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通过引入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第三方力量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提升其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能力。

其中,桥西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兼具孵化与服务两大功能,既实现了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指导、服务和管理,也以社区、居民、社会单位等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切入点,开展需求调研分析、资源组织调配以及效果评估等一系列社会服务项目化的运营服务。基地孵化类型包括发展型兴趣服务组织和济困型公益服务组织;服务模式则包括辖区居民自我服务模式、外来力量协助服务模式、辖区力量外拓服务模式等。

李秀菊谈道,桥西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480万元活动经费,按照保基本均衡和激励先进的原则拨付,将使用权下放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公开、共建共享”原则,对社区居民和社区社会组织的需求通过居民群众“点菜”、党委政府“埋单”的方式提供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桥西区全区有社区社会组织近500家,报备的有173家。“通过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努力促使其实现反哺社区、服务社会的目的。不过我们目前也遇到一些困难,比如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专项资金少,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的渠道不健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少。”李秀菊告诉记者。

济南:管理权限下沉到街道和社区

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对尚未达到注册登记条件、但正常开展活动且满足居民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备案管理,街道办事处按季度向民政部门报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统计情况。

2017年,当地又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也提及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在街道层面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市中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

市中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黄亚楠表示:“由于财政资金不能直接资助那些没有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而且根据社会组织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也不能直接给到街道层面,因此只能通过支持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的方式为这些民间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支持街道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同时,市中区民政部门还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鼓励街道、市中区社会组织创新园以及济南恩泉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举行公益创投大赛,通过多种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市中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近1400家。不过,现阶段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面临一些局限性,能够成型的也仅限于公益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文娱团体、自发的兴趣爱好团体占比很高。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年龄偏大,但现在青少年群体、大学生公益团体也逐渐增多。

从2017年开始,市中区逐渐要求每个街道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下一步还将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类似平台。实际上,这一规划已经基本在城区街道铺开。黄亚楠表示:“今后我们会将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沉到街道和社区,因为区民政层面不可能掌握到每个社区、每个角落的具体情况,管理权限下沉以后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能够及时掌握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的诉求。”

黄亚楠谈道:“目前市中区区委区政府每年投入三百多万元资金,但由于社会组织数量增长比较快,且市级层面财政支持有所减少,区级层面财政投入压力比较大。此外,由于薪酬问题导致专业人才留不住,现有从业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总体来说,我觉得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前景还是很好的,能够带动社区居民积极性,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晋江: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福建省晋江市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起步较早。据记者了解,2008年晋江市下发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要求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放宽会员限制,降低注册资金,允许社区社会组织“一址多会”;简化登记手续和审批环节,取消筹备审批,实行直接成立登记制度。

2011年,晋江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社会团体培育发展和简化登记手续实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度。对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纳入规范化管理。

2014年,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要求,晋江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8+X”登记模式——推进一社区一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慈善协会、社区老年人协会、社区文体协会、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截至目前,该市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有402家,备案829家。

以兰峰社区为例,晋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王惠蓉介绍了当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情况。兰峰社区是一个商业住宅小区,入住居民来自全国各地。为更好地实现治理,当地决定从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入手,通过建设社会组织阵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方式,整合各种资源,广泛动员社区力量参与,同时把社区生活的各个方面纳入统一治理框架。

另外,通过引进专业社工服务,提供组织孵化、资源对接、能力建设培训、管理咨询、登记注册扶持等系列服务,社区也能够进一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兰峰社区已培育发展了21支社区社会组织,其中有两家已在民政局注册登记,其余19家皆登记备案。

为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晋江市制定了四项管理制度。一是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筹备约谈制度,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做好筹备工作,把好社会组织登记的事前准入关;二是推行社会组织自律承诺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自治自律、自我监督,把好社会组织登记事中监督关;三是推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慈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社会组织登记事后监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对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财务运作管理、承接政府服务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我们希望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中‘服务器’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凝聚城乡居民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我们也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参加各种村民自治活动,参与社区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王惠蓉表示。

■本报记者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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