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院长自杀,法治社会不容“以黑夺产”

发布时间:2018-01-31 14:02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1月31日 第A03 | 查看:802次

议论风生

  现代法治社会,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合法渠道,任何人都不应用雇用打手的方式来胁迫他人。

  1月27日早上,河北廊坊城南医院(民营医院)院长张毅,发了一篇题为《一个优秀医生和优秀教师家庭的毁灭》的文章后,从自己办公室跳楼身亡。

  张毅是1979年的老三届,1984年从兰州医学院毕业,从医30多年,是廊坊骨科界的专家,曾获“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奖”,2016年还入选廊坊市首批名医。

  这样一个医术精湛的专家,怎么会选择自杀?

  或许可从张毅的绝笔信里找到部分线索:信中提到,合伙人杨玉忠看到医院事业欣欣向荣,开始插手医院事务。由于不堪其扰,张毅自筹资金寻找场地重新组建城南医院。就在新医院开业前夕,2017年10月18日,张毅遭到三个蒙面凶手(实际四人,有一人开车)殴打,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镐把他的右腿打断。

  2017年10月26日,当地警方将参与殴打张毅的四人抓获。但依照张毅的绝笔信,在他住院期间,仍有人到新院区骚扰威胁。期间,合伙人杨玉忠又从医院转走了一千六百万现金,掏空了医院。

  张毅自杀次日,殴打事件的背后主使赵某某,迫于压力向警方自首。但从那份绝笔信和其他人的说法看,还有些疑点未能解开。

  比如,杨玉忠从医院转移现金,是否涉及经济犯罪?打人主使赵某某,与张毅平日无冤、往日无仇,为什么会下此毒手?赵某某与杨又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警方一一查清,还张毅一个公道。

  人们关注张毅事件,不因为他是兰大校友,也不因为他是医学专家——他首先是个普通的公民。而每一个普通人,都有着免于恐惧和威胁的权利。

  股东之间有纠纷很正常,但现代法治社会,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合法的渠道,任何人都不应当用雇用打手的方式来胁迫他人。依靠强权,雇用打手的黑社会行径,不能被容忍或者忽视。

  好在,1月28日,廊坊市安次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安次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杨玉忠涉嫌刑事犯罪,经研究决定,暂停其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如果绝笔信中所述为真,那就必须对幕后黑手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张毅事件,希望各方能够查明真相,若张毅绝笔信所述属实,或许可将其作为典型案件予以关注,早日破解其中的疑惑,还张毅以说法。

  法治社会,一个公民的枉死,激起的当是一声正义的回响。

  □李晓鹏(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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