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这身“橄榄绿”吗??武警部队发展沿革一览

发布时间:2018-01-17 12:36 | 来源:人民网 2017年12月28日09:58 | 查看:795次

黄子娟

这是一群守卫在人民身边的“橄榄绿”,以热血忠诚,勇担急难险重任务,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柱石”。

这是一支冲锋在安保一线的先锋队,在一岗一哨、一举一动间书写零差错的答卷,向世界展现 “中国力量”。

孕育在“八一”军旗下、诞生在新中国成立时、前进在改革开放春风里,武警部队的成长壮大与中国革命和人民军队的前进步伐交相呼应,一路同行。

武警部队始终牢记习近平主席“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的殷切嘱托,坚持以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核心需求为导向,扎实铸牢忠诚、扎实履行使命、扎实推进改革、扎实改进作风,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程上奋力开创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发展新局面。

在2015年中国政府发表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中,对于武警部队的建设与发展作出如下阐述:武警部队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武警部队依托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完善从总部至基层中队的三级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发展部队遂行任务急需的武器装备,开展针对性训练,提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能力。武警部队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内卫部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和机动师,警种部队包括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

武警部队的前身是1949年8月成立的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

通过回溯武警部队历史沿革,我们能更加详尽地了解这支部队。以下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逐步发展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发展历程:

1949年8月,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隶属中央公安部建制领导,担负中央机关、首长和北京市的警卫战任务。

1949年12月,全国各地已有的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51年9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内卫、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接受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

1955年7月,国防部发布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1957年8月29日,中央军委发布电令,自9月1日起撤销公安军军种番号,各地公安军由各军区领导,仍称人民公安部队。

1959年1月1日,公安部队正式整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62年1月,成立全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构,部队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回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中央军委、公安部发布命令,自2月1日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66年7月,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改编为第二炮兵领导指挥机构;全国公安部队分别整编为独立(警卫、警备)师、团、营、连,拨归各大军区、省军区(警备区)建制领导;各专、市公安支队、大队,各县中队分别交由所在地军分区和县武装部领导。

1976年1月1日,县、市中队交归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改称“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1980年1月,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地方职业制的边防武装警察,改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

198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机关,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1983年1月25日,国务院任命了武警部队领导人,武警总部机关在北京开始办公。4月5日,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简称为“一统二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以“两分”为主。

1984年3月23日,全国警卫人员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1985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的水电、交通、黄金部队正式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1985年8月,公安部决定,将全国边防部队和消防部队从武警部队划出,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

1988年2月4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

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对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一统二分”的体制改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一调整,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

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陆军部队的14个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师。

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

1999年初,又将原列入在武警部队序列,隶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水电、黄金、交通、森林部队,明确交由武警总部领导。 1999年7月,组建武警总部森林指挥部。2008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调整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等级问题的批复》的命令,将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升格为正军级。

2008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关于调整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等级问题的批复》的命令,将武警北京总队、新疆总队升格为正军级。

2017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与武警部队各级相应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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