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彬:坚守十余载 殷殷普法情

发布时间:2017-12-30 13:5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7-17 | 查看:815次

现年84岁的葛彬老人,十余年来,不顾年事渐高,坚持自学法律知识,自编法制宣传墙报,风雨无阻,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十年如一日义务普法,得到乡亲们的广泛赞誉,谱写了一位乡村普法人无私奉献、余晖尽洒普法路的执着和真情。(中国文明网)

  66岁,应该是颐养天年的年纪,养养花、种种草……可葛彬老人到了这个年纪依然是闲不住,毅然干起了义务普法事业。这一干就是十几年,他用坚守诠释了责任担当、乐于奉献,他用行动诠释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样本。

  义务普法,源于心中有情。葛彬老人为什么要搞义务普法,其实源于一个很朴素的想法,那就是希望通过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减少村民之间的争斗,以此改变当地的旅游发展环境。正是由于这份情系村民、情系村子发展的美好愿望,葛彬老人以66岁的高龄走上了义务普法之路。为了这份情、这份爱,葛彬老人借报刊、买报刊,搜集资料办墙报,并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成为村民的“贴心人”。

  义务普法,贵在持之以恒。人们常说,做一件事情容易,坚持一件事情难。这句话在葛彬老人身上并不见效,法制宣传报平均每月1期,风雨无阻,并成为村民接受法治教育的主要阵地。要知道葛彬老人办法制宣传报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除了要克服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外,还要面临体力跟不上的难题。普法墙报月月更新,老人看报纸、查资料、上墙报,这些耗时费力的事情他都挺了过来,这也正是葛彬老人难能可贵之处。

  悠悠十余载,殷殷普法情。葛彬老人的义务普法之路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他用行动告诉我们,无论平凡普通,也无论古稀耄耋,只要心中有情、胸中有爱,就一定能够不断发光发热,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身的力量。(朱敏)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