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17-10-31 20:24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7年10月31日 03 版 | 查看:1356次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春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旨在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按照所在单位的规范管理要求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准入、奖惩、考评、退出等制度,按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信息备案,并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建立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信用档案和黑名单;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所在单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并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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