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7 18:3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11-01 14:36 | 查看:2053次
王建雄拿着妻子的暂住证,站在病房中 《金华日报》供图
贵州省望谟县一布依族女子,在浙江遭遇车祸身亡后,其家人考虑后将遗体捐献。该女子也成为浙江省金华市首个少数民族器官捐献者。
王建雄和妻子王乜望江是来自望谟县坎边乡拉稍村,两人出门打工已有六七年了。10月22日,他们去永康买布料。下午,王建雄骑着电动车载妻子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王建雄左侧肋骨骨折,他的妻子王乜望江被诊断为特重型脑外伤。东阳市人民医院紧急抢救,但王乜望江因伤势过重离世。
10月26日,东阳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张为民找到王建雄,商量王乜望江的遗体捐献事宜。“当时听到后,有点不适应。”王建雄说,几年前在老家,他听到村民谈论一件事:因为有人捐器官,县里一个重病患者活了下来。当年妻子觉得“能帮到别人,就是做善事”。于是,王建雄考虑了一会儿,同意了。
为了征得王乜望江母亲的同意,当地红十字会和王建雄一起做了老人的工作。10月27日,其母亲同意。
27日22时许,王乜望江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被连夜送至杭州,那里,三个陌生的生命正等待通过器官移植,延续生命。
据了解,布依族人王乜望江成为金华市首个少数民族器官捐献者。
八旬老母:
可以捐 不能卖
王建雄的外孙小韦说,村子在大山里面,居住的都是布依族。村里的习俗是,人去世后买一口棺材入殓。“从来没有人捐献器官。”
王乜望江的母亲今年快80岁了,在这个村庄里住了一辈子。女儿年初去浙江打工后,她已有大半年没见过女儿的样子。听到王建雄给自己说起捐献器官的事,以为是“卖器官”,坚决不干。
经过王建雄和小韦反复的沟通和解释,她才理解,女儿身上好的器官,可以捐给别人,帮别人延续生命。
“捐吧,能帮到别人也是做善事。”27日,老人在电话里面表示。
贵州人捐献器官案例
一、2008年10月,望谟县打易镇26岁布依族青年杨杰在深圳打工期间遇车祸,最后患上“脑死亡”。他的家人决定捐献他的器官去救助他人。杨杰的器官送往国内5个城市,让7人获得了重生。
二、2012年6月,45岁的纳雍县猪场乡水箐村村民李德学,在浙江省因意外事故被诊断为脑死亡,最后家属在器官捐献手续上签字。
三、2012年11月,贵州在外务工人员郭桥林,成为慈溪市第一例成功捐献人体器官者。他离开人世时挽救了三条生命。(本报记者 彭亮)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