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5-25 11:13 | 来源:宁夏网 2009-05-21 15:37:15 | 查看:3599次
我父亲去世得早,母亲没有工作。为了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我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每月都要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赡养母亲,供养弟妹。
因为生活费大都交给了母亲,这些年来,我穿的基本上都是制服,在部队穿军装,在工厂穿工作服,到法院穿警服,从没有赶时髦,买件像样的衣服。有一次,好心的同志陪我在商店买了一件不到200元的休闲服,我心里几天都觉得不是滋味。到外地出公差,我经常不坐卧铺,而坐硬板,带着方便面吃一路,住在档次很低的旅馆或地下室。目的是既为国家节约,也为自己省些差旅费,不使母亲的生活费出现亏空。
母亲抗战时期曾任妇救会主任,也曾参加过地下党。抗战时母亲站岗放哨得了产后风,至今已经60多年。我和兄弟姊妹坚持给母亲请医生看病。
2003年9月,母亲遭遇车祸,造成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在医院住院2年多,我们昼夜轮流在医院护理,喂水喂饭,端屎端尿。出院回家后,除侍候母亲吃喝拉撒,还坚持每天给母亲擦洗身子,活动脚腿,推母亲出去晒太阳。因此,母亲虽然长期卧床,但从未出现过肌肉萎缩,从未生过褥疮。现在,我患脑萎缩、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行走不便,但仍然每天坚持到母亲身边嘘寒问暖,陪伴老人谈天,给母亲送去精神安慰。
母慈子孝。父亲去世后,母亲在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从未向任何部门申请过照顾。相反,她还主动把民政部门按月下发的补助退给了国家。
(段蕴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全区孝德之星)
(责任编辑: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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