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民营经济20条”

发布时间:2017-09-06 21:12 | 来源:信息时报 2017-09-06 A5版 | 查看:1365次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吴瑕 通讯员 穗宣

  民营经济是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昨天上午,广州市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作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召开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最高规格的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上正式发布《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民营经济20条”)。这份文件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涵盖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日前,牵头起草单位市委统战部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民营经济20条”进行了详尽解读。

  据该负责人介绍,本次发布的“民营经济20条”政策文件聚焦共性问题,针对广州民营企业发展普遍遇到的共性问题,如市场准入存在“玻璃门”“弹簧门”,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不够高,行政审批环节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成本高等等,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深入开展症结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

  同时,新政突出集成创新,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在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保障创新型产业用房、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实施工商集群登记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广州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保证了政策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含金量。

  此外,“民营经济20条”对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有关单位同步制定配套细则,在文件发布后1个月内印发实施。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并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效果。

  六大焦点

  1.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亮点】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和科研事业,营利性邮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格按不低于出让时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拟定。

  解读:针对现行社会事业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的公开出让起始价格较高的问题,文件提出将相关用地起始出让价由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70%调低至50%,切实降低用地成本,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和科研事业。目前,市国土规划委正在加紧制定《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确保这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2.减负松绑为民营实体经济添动力

  【亮点1】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成片连片村级工业园区改造,以“工改工”或“工改科”方式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区政府应加强主导统筹,设立专项资金,搭建产业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完善利益协调补偿机制,综合运用土地整理、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解读:当前,许多村级工业园存在用地手续不齐全、产权不清、违法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文件明确村级工业园区以“工改工”或“工改科”方式改造,强调设立专项资金,搭建产业平台,有利于将引导村级工业园转型升级与培育和发展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大面积成片连片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经村社以及权属人同意并递交改造意愿,经审批后,由区政府根据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统一招商、用于产业发展。这项政策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予以指导。

  【亮点2】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筹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试点设立供应链金融引导基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对利用平台融资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动产融资扶持机制,对提供动产融资的银行按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解读:当前,许多民营企业融资过度依赖不动产(房产)融资为主的银行信贷,而且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信用等级不高、缺乏不动产等问题,最终导致融资难、融资贵。对此,文件提出加大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这一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仓单、大宗商品等动产融资增信)技术手段以及引导基金、风险补偿机制等扶持政策,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吸引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导入资金资源,帮助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货物、仓单等动产融资。目前,市金融局正在加紧制定《供应链金融引导基金和动产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3.打出“组合拳”支持民企创新创造

  【亮点1】简化利用新增工业用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手续,鼓励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和厂房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用地权属清晰的,可按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和办理房屋分割转让等手续。

  解读:根据广东省政府2015年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规定,广州于2016年6月出台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为了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文件提出简化有关手续,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和企业按规定分割转让房屋,有利于吸引科技企业孵化器落户,保障新型产业项目建设。这项政策由市国土规划委、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实施。

  【亮点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创新小巨人树标提质行动。积极发展技术市场,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对龙头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共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给予补助。

  【亮点3】支持企业承担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对企业申报取得“军工四证”的给予奖励。

  【亮点4】设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成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规模。推动银行创新信贷产品。

  4.降成本优服务扶持民企做大做强

  【亮点1】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个转企”提供工商注册专人帮办服务;推动“个转企”无负担过渡,对“个转企”小微企业前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代理记账费给予补助。

  解读: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有利于自身长远健康发展。在现行财税制度下,“个转企”后会面临税费成本上升的问题。对此,文件提出对“个转企”小微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理记账费用进行补助,一方面减轻“个转企”过程中的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项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牵头实施。

  【亮点2】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重点并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成长性产业,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对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组外地上市公司的企业,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注册地迁入广州市并满一年的,按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并购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解读:开展并购重组是大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根据广州实施“IAB”产业计划的战略部署,文件提出鼓励企业并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产业,对完成并购重组的企业,给予包括经济贡献奖励、补助并购重组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等奖励,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这项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局牵头实施。

  【亮点3】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落户发展。对新引进总部企业和存量总部企业,按照产业分类和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租用、新建或购置办公用房的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总部企业建设总部基地给予支持。

  解读:当前,民营企业普遍反映广州现行的总部企业扶持政策门槛偏高、力度较小且不利于留住存量企业。对此,文件提出根据产业分类和经济贡献情况,设置落户奖、经济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励等,并加大对总部企业奖励力度,支持在广州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独立或联合建设总部办公大楼,或租用办公用房,吸引总部企业在广州集聚。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在加紧制定《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5.简政放权推动政府服务提速增效

  【亮点】鼓励集群注册登记,商务秘书公司等具备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可将自己的住所地址作为多个集群企业住所,提供地址托管等服务。

  解读: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经营者基本不需要实体经营场所,部分行业(如服务业、咨询业、房地产公司等)对经营场所的要求同样也很低,以往关于企业住所的有关规定限制,造成了这些行业的企业无法注册登记。文件提出鼓励集群注册登记,允许商务秘书公司等具备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自己的住所地址,作为多个集群企业的住所登记,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注册门槛和经营成本。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加紧制定《关于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指导意见》。

  6.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

  【亮点】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市领导每年挂钩联系1~2家重点民营企业,各区、街(镇)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解读:文件提出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目的是发动市、区、街(镇)各级力量,重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提振信心。

  目前,市工信委、市工商联正在加紧制定《市领导挂点联系服务重点民企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这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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