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志 光大精神 ——电影《邹碧华》创作始末

发布时间:2017-09-06 21: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7-09-06 09:01:23 | 查看:880次

  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指导下,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联合摄制的电影《邹碧华》终于与广大观众见面了。

  领导重视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对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广大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挖掘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价值,也是为了落实中宣部有关宣传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根据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创作拍摄一部电影作品,更好地向全社会宣传邹碧华同志的事迹和精神。周强院长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认真组织影片创作和拍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积极与广电主管部门和上海市委宣传部沟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和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出品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影片的资金、创作和生产工作。鉴于邹碧华同志作为法官身份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前期剧本创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负责牵头组织,邀请了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著名编剧王兴东担任编剧,并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主任田水泉参与完成编剧工作。鉴于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在设备、人才、技术等具有特殊优势,由上海电影集团组建摄制组,负责拍摄和后期制作等工作。

  各界支持

  这部电影在创作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应邀担任了影片拍摄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剧本创作给予了相应资金扶持。特别是2015年12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影剧本《邹碧华》研讨会”时,来自中央及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文艺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著名表演艺术家、八一电影制片厂原厂长王晓棠将军,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都到会对剧本给予了具体指导。

  上海市有关方面对这部电影高度重视,市委宣传部拨出了专项扶持资金,资助影片生产。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了摄制组,确定上影资深导演史凤和担任导演,上影演员剧团团长佟瑞欣担任主演,在影片中扮演邹碧华。据了解,上影演员剧团对这部影片拍摄投入了极大热情,牛犇、王诗槐、崔杰、徐才根、于慧、肖荣生、张晓林等老中青三代艺术家都参加了影片拍摄。

  严格把关

  影片制作完成后,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审看把关之外,又分别组织了多次审片会,邀请中组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领导,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进行审看指导,对影片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然后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影片进行了修改完善,最后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取得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参加审片的同志普遍认为,影片很好地讲述了邹碧华生前的感人事迹,对邹碧华精神作了很好的诠释,是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有机结合的优秀电影作品。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职能部门,还要在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做好电影《邹碧华》的宣传、发行和放映工作,确保影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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