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30 15:13 | 来源:公益时报网 2017-08-01 | 查看:605次
还有一个多月,99公益日就要到了,很多公益组织都在摩拳擦掌为此做准备。互联网时代,包括腾讯公益等在内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对公益组织如此,对公众同样如此——无论是否了解平台是什么,只要进行网上捐赠,都会在有意识无意识地与平台打交道。
在这种情况下,对平台的管理就尤为重要。7月30日,民政部官网正式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基本技术规范》和《基本管理规范》)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标准加强了对平台的监管,两次考核不达标将被取消指定,不再具有平台资格。同时,标准还通过一系列细节安排,保障了捐赠人的权益,强化了平台对慈善组织服务功能。
两项标准将自2017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加强平台监管,处理13件相关举报
2016年,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民政部通过公开遴选,指定了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慈善法》正式实施后,慈善组织通过这13家平台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筹集的善款数以亿计,有力地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为保证平台的规范运行,保障捐赠人、慈善组织、受益人等各方的权益,民政部依据《慈善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了日常监管,建立了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接受了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中旬,民政部收到了多起关于非法公开募捐的举报,其中涉及1家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8家非指定平台,均依法依规做了处理。
举报有关主体通过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开展非法募捐的有13件(其中部分是重复举报),涉及对个人救助和公开募捐区分不清、审核不严、违法开展公开募捐等,民政部对相关平台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进行整改。
制定行业标准,2次考核不通过将取消资质
为进一步指导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具体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了两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
近一年时间内,向慈善领域专家、标准化专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慈善组织、捐赠人代表及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今年6月还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运维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申报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设计、开发、改造,以及遴选指定、日常运维。
《基本管理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指定、运行、服务、监管等层面的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平台指定、日常运营和事中事后监管。
第一,平台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平台每半年接受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考核1次。考核未达标,或日常运营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予以约谈、限期整改。
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
平台要定期制作年中报告、年度报告并报送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平台应接受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的质询、评价、约谈,如实提供材料,配合开展工作。
若发现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若民政部门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协助调查的,平台应依法予以配合。
第二,平台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质疑。
平台应在公开募捐活动展示页面提供举报功能,并在接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 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并与相关方面沟通;若举报属实,应立即对活动进行下线处理。
推动信息公开,让捐赠人明明白白捐赠
对于普通捐赠人来说,可能没有办法像主管部门那样,对平台及平台上的项目有那么深入的了解,为保障捐赠人的权益,两项行业标准强化了平台在信息透明方面的要求。
首先,要明确区别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两项行业标准规定,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
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其次,公开募捐的相关信息要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慈善组织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询方法。这样公开募捐项目的真伪将一目了然。
第三,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慈善组织名录、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数量、募捐财物金额、平台运营收支状况等。
加强服务意识,促进慈善组织发展
作为平台上的信息发布方,慈善组织与平台之间是休戚相关的。两项行业标准进一步强调了平台对慈善组织的服务属性。
首先是要对慈善组织一视同仁。两项行业标准强调,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平台是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不应拒绝服务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
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
其次是要公开收费标准。平台应在平台页面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或说明平台属于免费性质)。
平台上各方权责等信息内容。平台向慈善组织收取服务费用的,应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并在每个公开募捐活动详情页面的明显位置告知捐赠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
再次,慈善组织应能对平台内捐款信息进行管理,包括:
1、查看捐款详情;
2、捐款详情包含:捐赠时间、捐赠人姓名或捐赠人独立标识、捐赠者ID、支付方式、支付金额、活动名称、捐赠是否来自境外等;
3、查看并导出捐赠人申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情况,包括:捐赠人名称;捐赠项目;捐赠金额;寄送地址;收件人。
再次,慈善组织应能对平台内捐赠人信息进行管理或导出。
1、查看捐赠人信息,包括:捐赠人姓名或平台捐赠人独立标识、是否来自境外;捐赠人捐赠情况;
2、查看每个捐赠人名下对该慈善组织的捐赠总额、捐赠次数;
3、按照捐赠人姓名或平台捐赠人独立标识、捐赠总额、捐赠次数、捐赠人创建时间搜索、排序并应能够导出捐赠人列表,包括:捐赠人姓名或平台捐赠人独立标识;捐赠人捐赠总额;捐赠人捐赠次数。
标准关键在于应用。据介绍,民政部今后将运用这两项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管理和运营,推动标准的共同使用与反复使用,并将顺应互联网治理的时代创新,不断完善标准条款,条件成熟时,将向国家标准委申报转化为国家标准。
■ 本报记者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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