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丽江被打毁容案主犯获刑3年半 判轻了吗(6图)

发布时间:2017-08-30 15:43 | 来源:北京时间 2017-08-17 10:04:15 | 查看:1709次

女游客被打前后对比照。

  时隔9个月后,引发全国关注的“女游客丽江被打毁容案”,于8月17日上午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3年6个月至1年不等。

  宣判

  6名被告人中最高获刑3年半

  8月17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杜澄等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六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案情

  挑衅并殴打女游客致其“毁容”

  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董某某、张某、孙某三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另外,2016年7月23日凌晨,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吃烧烤时持刀将李某砍伤后逃离现场,于2016年8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一级。

  古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造成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后果,破坏了社会秩序,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州南华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赵智、和凌波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六被告人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和荣松一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综合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打女子小董。(图片源自微博)

  插曲

  撤回民事诉讼后被很多网友责骂

  7月10日,云南丽江古城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因此裁定准许小董撤回起诉。

  随后,有媒体以“丽江遭殴打女游客与6名被告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为题对此进行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有不少网友指责小董“为钱和解,让凶手逍遥法外”。

  对此,被害人小董7月11日称,她只是撤回了民事诉讼,被告该判刑的还得判刑。“昨晚到现在,我只睡了4个小时,很多网友来骂我,骂我有用吗?我纵使万般无奈,又能怎样?”

  赔偿

  不便透露数目 无法满足后续费用

  小董7月11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赔的钱完全不够我后续恢复容貌所需要的医疗费。我很无奈,但这也算是最合适的结果了吧。在这之前,他们只给了6万元医药费。这二百多天下来,生活费、医疗费、营养费……算下来,我原本20多万元的积蓄已经花完。如果没有他们的赔偿,我就山穷水尽了。虽然,我尽最大可能要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但是根本没办法满足后续的治疗。

  小董称,民事诉讼和解获得的赔偿远不能满足自己恢复容貌所需要的费用,“一个女孩子的脸有多重要,你出再多的钱,我能恢复到以前的容貌吗?很多人看的是热闹,但我生活的困难他们不在乎,我承受的压力他们并不知道。”

  小董坦言,事发到现在,她没有找过工作。今年6月中旬,因为没钱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用,她回了东北老家。暂时还不能开始新的生活。下一步,她要考虑恢复容貌。“我不是想变漂亮,哪怕恢复不到以前的样子,我也不想留下疤痕。我希望,有好心的整容机构能够帮助我恢复容貌。”

小董被打前照片。

  伤情

  不能接受“轻伤二级”鉴定结果

  今年2月底,小董通过其微博发布了由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

  对此,董女士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那我现在的左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鼻侧长伤口处的肉触碰无知觉、表情僵硬、视力下降有漂浮物……这些都不是伤吗?我如何能接受这迟来的轻伤二级?”

  有很多网友留言认为,董女士的伤情严重,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不合理。

  据律师和法医介绍,在司法鉴定中所谓的“轻伤”和普通市民所理解的轻伤有很大差距,事实上,轻伤不“轻”。

  从事法医工作的李先生说,普通市民口中的所说的轻伤更贴近指司法鉴定中的“轻微伤”概念,而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其中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一级更严重。

  李先生说:“我从个人从业经验来说,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应该没问题。”

  回顾

  “女游客丽江遭殴打”案时间线

  2016年11月11日,被害人小琳等三人遭到和荣松等人殴打。接警后,警方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2016年11月14日到18日,和荣松等六人相继到案,接受警方调查。

  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小琳发布微博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2017年1月25日,警方将此案由治安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2017年2月9日,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和荣松等6人执行逮捕。

  2017年2月18日,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小琳作出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书。

  2017年3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和荣松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荣松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请公诉。

  2017年4月1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小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另外两名被害人孙某、张某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7年6月,被害人小琳与六名被告人已经达成和解并就民事诉讼部分撤回起诉。

  2017年7月14日,此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7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和荣松数罪并罚获刑3年半,其余被告人分别获刑一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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