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庞富英:以诚信为本 以诚信处事(图)

发布时间:2008-10-21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5-27 | 查看:3031次

庞富英

  庞富英,女,1958年12月出生,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1994年,庞富英开始创建富英制革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开拓,现已发展成为占地220亩,拥有固定资产8600万元,员工1021人,年加工猪皮革400万张、牛皮100万张的广西最大的制革企业。

  2006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6亿元,出口创汇3630万美元,上交税金297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4%、30.1%和67%,并先后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全国外经贸质量效益型先进单位”、“广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30多种荣誉称号,其本人也荣获“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广西十大女杰”称号。

  庞富英坚持以诚实守信作为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以诚信处事。公司凭诚信广交朋友,凡和公司做生意的,无论国外的还是国内的,不管是大集团还是小企业,她都以诚相待,一视同仁。

  公司每年进出交易额近6亿元,签订购销合同2000多个,她都认真恪守,从不违约,也从不因为价格、质量、供货期、收付款等问题与客商发生过纠纷、闹过矛盾,深受国内外客户的信赖。为此,公司连续7年获得“广西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称号,并从2002年起获得AAA级信用证书,引来各家银行争相与她的公司合作。

  庞富英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她认真执行国家税法,从不少交一分税金,2001至2007年6月,公司累计交纳税金8580万元,每年递增50%以上;她执行劳动法规,依法用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不仅从无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还免费为双职工提供住房,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条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几年来共投入1245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经环保部门多次检测,都能达标排放,成为广西首家排污达标制革企业。

  庞富英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她主动为社会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三年来,为家乡修路建桥、修建学校、赈灾救灾、支援残疾事业、扶贫助教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共捐款448.4万元。从2004年起每年为玉博会捐款50万元,2007年为全国思源工程扶贫基金捐款100万元;她以反哺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已任,通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和扶持了25000个养猪专业户的发展。以每张生猪皮比猪标肉高价26元计算,仅这项每年就增加农民收入1.24亿元。公司有968个职工来自农村,2006年支付农民工资1193万元,为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贡献。(广西文明办报送)

(责任编辑:祁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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