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丨王学泰:告密之风是如何兴起的

发布时间:2017-04-24 15:04 | 来源:凤凰评论 2016-08-11 | 查看:1886次

  去年,有位网站的记者问我如何看待告密,我给他讲了一个明代的笑话:“一人偶于露水桌子上以指戏画‘我要做皇帝’五字。仇家见之,即掮桌赴府,首彼‘谋反’。值官府未出,日光中,露水以灭迹矣。众问:‘汝掮桌至此何为?’答曰:‘我有桌子一堂,特把这张来看样,不知老爷要买否?”

  这篇出自通俗小说家冯梦龙所著《笑林》,名为“露水桌子”。从中可见当时人们、特别是民间对告密者的态度。这位仇家为了个人的恩怨,时刻盯住与他有过节的人,伺机抓住把柄,控以谋反大罪,如果得逞,在当时是灭族之罪。通过告密手段害人,大多行之于非法治社会,它是与统治者的专权独裁、偏听偏信联系在一起的。

  告密是以害人为目的,就要拣最重的罪名。在皇权专制下,最重的罪名就是谋反。《唐律疏议》中把它列为“十恶”之首,其处罚是“无论首从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兄弟”等皆没官为奴。这在古代法律中还是较宽松的。告密者控告别人谋反,并不表明他对国家有多忠诚。实际上,在他看来,朝廷、王法、官府都是可利用之物。他要利用这些为自己复仇,并带来功名富贵。皇权专制社会中,统治者也是依靠告密为自己消除“隐患”,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普遍厌恶告密,而告密又能畅行无阻的根本原因。

  所谓告密中的“密”到底是些什么?是不是发现某人行凶后逃逸,有在场者向当局举报就是告密?我想大家一定不会这样看,人们还会赞扬告发者有正义感。

  有人说到告密史时,常举《论语》“其父攘羊”的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用以证明楚人叶公倡导告密,孔子正相反。其实这个故事的主题不是告密,而是“亲亲相隐”(有血缘关系的可以不互证对方有罪)。叶公认为正直的人可以不顾一切;孔子则认为考虑到血缘亲情才是真正的正直。儒家是宗法制度的意识形态,血缘亲情是儒家思想的基石。

  人们普遍厌恶的告密,不是揭发举报盗窃、伤害等刑事犯罪,而是指告密者把他人日常生活中只言片语、零星文字,或一些小事,附会到重大的罪行上、如“谋反”“大逆”等,举报到官府,以获取精神或物质上的利益。“露水桌子”就是一例。古往今来,因为说话等小事得罪者,可谓“夥矣”,所以古人写了《金人铭》,告诫人们学金人(铜人)三缄其口,少说话,甚至不说话。

  “露水桌子”还有两点值得一说。那个人为什么要在“露水桌子”写下“我要做皇帝”五个字?难道真觊觎皇位?当然不是,所以作者标明是“戏画”。其实他只是生活在皇权专制下的一个细民,然而人天生有一种要打破生活中禁忌的冲动,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快感。中国传统笑话关于性和政治(包括调侃皇帝、讥讽官僚)的特别多,因为这是传统中两大禁忌。所以就会有人在思想或口舌中有所冲破,从而获得一时的快感。

  再者,露水干了,就没证据了,因为像谋反这类大案必须要有证据,否则作为诬告处理。而诬告是要“反坐”的,《唐律疏议》《宋刑统》中都有这样的规定:“诸诬告人者,各反坐”。也就是按照他所告的对方罪行的性质和轻重,来判处诬告者。

  一、鼓励告密, 周厉王开了个坏头

  告密可分两大类,一是上面笑话中那种“掮桌赴府”,这是自发主动去告发他人,告密者多为平民百姓,其所告的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另一类是,有权人发动和鼓励其所管辖的人积极告密,其所关心的,则是统辖区域内人的思想动态。

  如果说平民自发的告密,主要是不良人性促使的话,那么后一类,则是上位者在挑动人性的弱点,使之恶质化。这种鼓励告密的行为更可恶,因为它降低其所属群体的文明度。

  后一类告密的最早记载,来自《国语•周语》。事情发生在公元前841年,这次不是小民“为王前驱”主动向当朝告密,而是最高统治者周厉王搞特务统治,选派巫师侦测城内居民。

  厉王过度敛财,又连续发动战争,弄得人们议论纷纷,大臣召公告诉他说:“人们已经忍受不了了,到处都在议论你!”这个信号并未使得周厉王有所收敛,反而找了卫巫,叫他秘密监视城中百姓。

  为什么巫师干这种脏活?那时没有威慑性的偷听、偷录技术,而巫师被认为是有神力的,《列子•黄帝篇》中说:“有神巫自齐来处于郑,命曰季咸,知人死生、存亡、祸福、寿夭,期以岁、月、旬、日,如神。郑人见之,皆避而走。”巫者一来,人人恐惧,何况他又被授予了“合法伤害权”。他甚至不用“监”,说谁就是谁。于是效果立刻显现,“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厉王得意洋洋告诉召公:“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不过古人毕竟老实,他没有说通过卫巫做思想工作,大家都想通了,不再造谣诽谤了,而是如实地说“大家都不敢议论了”。于是召公发了一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议论。周厉王听不进这些,民众不敢说话了。三年后,愤怒的国人把周厉王赶出国都,流放到彘,死在了那里。周厉王用告密威慑民众,获得的是相反的效果。不过,鼓励和利用告密的特务手段,在历史上开了一个坏头。

  二、商鞅之后,连坐成为告密的标配

  先秦诸子哲学本质上都是政治哲学,其关心的核心都是安危治乱。在诸多政治问题中,统治者时时都会面临的是社会控制问题。如何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是统治者迫切需要的,不同的学派给予不同的解答。

  儒家认为,社会稳定的根本,在于通过教育恢复周礼;而墨子则强调“尚同”,就是要上下一致,尚同于天。当然,“天”是个招牌,说到底还是要全体人民都上同于周天子,因为“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也就是让天子掌控一切。要掌控就要通下情,为此,墨家主张建立层层汇报制度,“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完全以天子的是非为是非。墨子希望人人都养成了向上告密的习惯,自觉自愿地做天子的耳目: 

  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

  这样“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以上俱见《墨子•尚同》)墨子不免有些天真,他太理想化了,他认为人们会习惯于互相告密,轻而易举地实现下同于上,上下一致。这样天子成了人间的神仙,掌控一切,国家长治久安。

  如果不把告密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要民众自觉自愿做统治者耳目,是有些困难的。法家比墨子进了一步,想到用“刑、德(赏)”这“二柄”,强制推行告密,并改称为“告奸”。商鞅说:“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商君书•开塞》)商鞅在秦国执政时,把他的主张具体化为国家政策:“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把老百姓按五家、十家编在一起,让他们相互监督,谁有犯罪倾向或作奸犯科的可能,而不立刻向上告密则通同犯罪,一起处置。这叫“连坐”,后世许多推行严刑峻法的统治者,在告不告“奸”问题上,多采取商鞅的办法。商鞅注意从小事抓起,后来秦的“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正是这种思想的发展。

  后来商鞅在秦孝公去世之后失势,被反对派车裂而死,但秦并没有废除商鞅之法,告奸、连坐这一套治民方式还在实行。有的学者说,商鞅之法奠定了秦国强大和消灭山东六国的基础,但这些人似乎遗漏了一点,它同时也造就了秦之灭亡的先机。商鞅之法在天下统一后似乎失掉了作用,“告奸”“连坐”等控制手段也不太灵了,几桩针对始皇帝的大案也未能破。

  三、南宋曾主动禁止告密

  汉文帝时期的“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也非仅见。有宋一代虽然依“法统”治,但总的说来,政风较为宽和。仁宗厌恶官僚间的恶斗,曾下“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官事弹劾小过不关政体者”(《宋史•仁宗本纪》)。后又下诏“察辩激巧伪者加放黜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九十二》)。这是用政策的手段对付相互揭短的官员。这在仁宗朝起了些作用。到了神宗朝,相互告讦,变本加厉,徽宗时期形成一个高峰。这种恶劣的政风与北宋的灭亡不无关系。

  有些官员也能遵循为政宽和的传统。范仲淹之子范纯礼在徽宗刚即位时主持开封府,朝廷交办一个“谋逆”大案范一审理,原来是一个老百姓的看戏回来,路上见桶匠做好的桶,他取来戴在头上说:“与刘先主如何?”因为自比刘备,遂为桶匠所擒。第二天上朝,徽宗问他案子。范回答:“愚人村野无所知,若以叛逆蔽罪,恐辜好生之德,以不应为杖之,足矣。”(见《宋史•范纯礼传》)要被杀头的“谋逆”罪,最后打了一顿板子了事。

  南宋第一个皇帝宋高宗赵构对于党同伐异、告讦成风特别反感,秦桧执政二十余年,权倾朝野,朋党比附,打击异己,所以在绍兴二十五年(此年秦桧死),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枢密院言:

  “士大夫当修行义以敦风俗。顷者轻儇之子,辄发亲戚箱箧私书,讼于朝廷,遂兴大狱,因得美官。缘是以后,相习成风,虽朋旧骨肉亦相倾陷:收简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暧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恶之风,莫此为甚。臣等愿陛下特降睿旨,令刑部开具前后告讦姓名,议加黜罚,庶几士风丕变,人知循省。”诏刑部开具,申省取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其中“收简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暧昧而傅致其罪者”三句说得特别好。高宗肯定了这个意见,并把在秦桧当政时告讦的名单拉出来,交刑部处理。此旨下达刑部,肯定要做刑事处理。这次处理告讦,还非常严肃,绍兴二十八年十一月“合祀天地于圜丘,大赦。壬午,复命检举诸人因赦移放者,告讦得罪者不预。”(《宋史•高宗本纪八)

  过两年大赦,本来犯罪官员都能获释、甚至降级使用,但高宗诏书中明确规定犯“告讦”罪的,不在此例。

  主动禁止告密,这在其他朝代是不多的。《挥麈后录》(卷之一)中说“本朝法令宽明,臣下所犯,轻重有等,未尝妄加诛戮。恭闻太祖有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言官,违者不祥。”在不杀士大夫的规范下,他们之间的争斗自然增多,特别是在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之间,党争更为激烈,双方常常抓住某人的几句话或数首诗,上纲上线向上告密。苏东坡就因为几首诗和一些言论被新党抓住,造成轰动一时的大案——乌台诗案。《庚溪诗话》记一则故事:

  时相举轼《桧》诗云:“‘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地下蛰龙,非不臣而何?”上曰:“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时相语塞。这位“时相”就是王珪。小报告一直打到皇帝那里,幸亏神宗还算明事理。

  宋是有意识“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而士大夫之间互相告密、敌视,也使皇帝处境尴尬,感到不快,所以才数度下诏禁止告讦。

  然而,皇权专制本质上是排斥异见,并且不给异见留有空间的,持异见者终要受惩。皇帝高高在上,不知道谁是持异见者,这就需要有告密者(当然,告密者在告密过程中,往往要挟带自己的私货,把一些非异见者也当作异见者举报上去)。因此即使再宽大,也不能在任凭反对者泛滥,例如颇带点人情味的“亲亲相隐”,在谋反大罪上不适用,非亲非故的更应该积极揭发。因此告密这个最龌蹉、最能体现人性之恶的行为,两千多年来,不绝于世。

  四、武则天时期,告密有了指导读本

  虽说告密哪朝哪代都有,但有的时期因为统治者的需求,表现得特别激烈,在历史上留下的污点也最多。下面着重说一说武则天统治时期和明太祖朱元璋时期。

  武则天本是唐高宗的皇后,高宗去世后,她剥夺了自己儿子继承大统的权力,自己径直登上皇帝之位。她犯了两个大忌,一是女人当皇帝,在当时人看来是“牝鸡司晨”;第二她又改了国号,要做大周的开国皇帝,等于改朝换代,这更招致了许多高官勋旧和李唐宗室的反对。徐敬业、徐敬猷兄弟联合唐之奇、杜求仁等,以支持庐陵王(原太子)为号召,在扬州举兵反武,十多天内就聚合了十万部众。后来虽被镇压下去,但武则天觉得到处都是反对者,她要靠屠杀立威。杀谁?于是,武则天大开告密之门。

  武氏规定,有人告密,臣下不得问,皆给驿马和五品官的招待。即使是农夫樵人,武则天也亲自接见。符合旨意,马上就可升官;所告非实,也不承担责任。她还在洛阳宫(武氏常年驻跸洛阳)之前,置放了特制告密举报箱(名为铜匭),号召人们揭发检举。武氏为了贯彻自己主张破格拔擢酷吏。《资治通鉴》对武氏所用的酷吏及其之酷做了介绍:

  有胡人索元礼,知太后意,因告密召见,擢为游击将军,令案制狱。元礼性残忍,推一人必令引数十百人,太后数召见赏赐以张其权。于是尚书都事长安周兴、万年人来俊臣之徒效之,纷纷继起。兴累迁至秋官侍郎,俊臣累迁至御史中丞,相与私畜无赖数百人,专以告密为事;欲陷一人,辄令数处俱告,事状如一。俊臣与司刑评事洛阳万国俊,共撰《罗织经》数千言,教其徒网罗无辜,织成反状,构造布置,皆有支节。(《资治通鉴》卷203)

  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侯思止、王弘止等一类酷吏,他们作为司法官吏,却毫无特操,完全是望风希指,看主子脸色行事。办案的手法,就是靠告密和酷刑。他们性格残忍,以残害人为乐,给那些折磨人肢体,使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酷刑起了美丽的名号:仙人献果、玉女登梯等等,不能说这不是“创造”。为了诬陷人,来俊臣私养了数百名专以告密为事的打手,他们的专业就是告状,按事先写好的“剧本”来告,这也是开风气之先。

  酷吏还搞了理论建设,来俊臣与司刑评事万国俊撰写了《告密罗织经》,作为有志于酷吏者们的指导思想:“教其徒网罗无辜,织成反状,构造布置,皆有支节”。这也是一个创新,因为历史上还没有过教人如何告密、如何给人罗织罪行、如何制造冤案、假案的著作。

  五、《告密罗织经》如何教人“察奸”

  《告密罗织经》一千余字,分十二款。它从人性恶的角度,分析司法官员在侦察、审讯和定案过程中,所应采取得的态度与手段。其中所贯穿的精神,不仅背离现代文明,而且也有悖于传统的道德。

  全文是从“人性恶”立论的:“人心多诈,不可视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终无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在作者心目中,人就没有好东西,处世只能相信自己,防备他人。既然人都是坏蛋,作为司法官员就不该有同情心、怜悯心、是非心,也不需要秉公办案,无论处理谁,只要对自己有利都是对的,这是《告密罗织经》的核心思想。

  办案子的关键在于查出谁是奸人,《告密罗织经》有“察奸”一节。谁是奸人?其中说“上所用者,奸亦为忠;上所弃者,忠亦为奸。势变而人非,时迁而奸异。其名难恃,惟上堪恃耳”。总之一句话:皇帝认为谁奸,谁就是奸人。毫无真理可言。皇帝没有具体指谁,那么在作者看来,“人皆可罪”。如果你想害某人,可以通过告密举报,把各种零碎不彰显的言论行为凑在一起,这样一个完整的“奸人”形象就会显露出来。皇帝一点头,马上批捕,再通过酷刑没有不认罪的。

  在“问罪”一节,《告密罗织经》教刑讯者如何使“奸人”自诬。古人所云“三木之下(指手、脚和脖颈上的刑具),何求不得”? “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招其害。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不要心存怜悯,用刑要狠,如果以死对抗,就给他定个“畏罪自杀”。谁都有软肋,审讯要从他的软肋下手,使他精神崩溃。即使他是冤屈的,也不要怜悯,怜悯他不能表现自己的忠诚。如果犯人是你的朋友,惩治更应加码,不要维护,这会招来祸害。

  《告密罗织经》的最后一节是“瓜蔓”,它不仅讲株连,更可见作者用心险恶:“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作者告诉那些官员,告密举报、审讯问案,把人家打为“奸人”目的在于求得好处。要追求轰动效应,就要把案子做大做深,这样才能显示功劳与才能,在仕途上登上一个新台阶。

  官员的荣辱,最终取决于皇帝。《告密罗织经》中“固荣”条,专讲如何应付皇帝“荣宠有初,鲜有终者;吉凶无常,智者少祸。官无定主,百变以悦其君。君有幸臣,无由亦须结纳。人孰无亲,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贤愚,任人勿求过己。荣所众羡,亦引众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减。大仇必去,小人勿轻,祸不可伏。喜怒无踪,慎思及远,人所难图焉”。要保住位子,别得罪皇帝的宠幸,而且还要用心结纳。处理罪人,也要注意他的三亲六故是否有权势。用人不要用胜过自己的。皇帝的恩荣,也会招来羡慕嫉妒恨,因此,对上要表示知足,对下要有恩惠,怨恨自然消减。从这一条可见作者的心机。

  武则天心智健全、颇有手腕,虽然为人冷酷,但能识大体,顾及长治久安。再者,武生活在初唐到盛唐的过渡时期,从宫廷到社会还有贵族气。她的许多正直的能臣,如娄师德、魏元忠、张柬之、狄仁杰、姚崇等,指不胜屈。就是负责“察奸”的监察和司法官员中,也有一些秉公办案,而且敢于与武则天争辩者,如徐有功等。武则天虽然用酷吏去镇压反对派和持异议的官员,但在内心是看不起这些大多出身市井无赖,唯靠高密举报做官、升官的小人。

  酷吏不仅镇压武则天的反对派,而且借以报私仇、牟取利益。兔死狗烹,武则天消灭完反对者之后,借一些细故把这些酷吏一一处死。从垂拱二年(686)造铜匦,到诛死酷吏整整十八年,其中枉杀了多少无辜性命。

  镇压反对派时,武氏存心过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酷吏的滥杀正是迎合上意,待事过之后,用杀酷吏以平冤愤,并假惺惺地说“岂不有冤滥耶”?

  六、朱元璋时代规定臣民必须告密

  武则天通过奖励酷吏掀起告密风,明太祖朱元璋则是通过法律规定每个臣民必须告密,否则就要连坐受到法律的惩处。

  朱元璋称帝后,总结元亡教训说:“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明太祖实录》卷14)因此又制定了法外之法的《大诰》。其中第二、三篇130条是针对老百姓的。

  朱元璋出身游民,但也最恐惧和痛恨游民。《大诰》中规定了人们社会上只许有士农工商四业,对于“逸夫”“游食”和衙门编外差役要严格控制。人们要“互知丁业”。每个人都固定在一个乡里,互相都要知道每个人是干什么的,外出要知道本人下落,到哪里去,去干什么?行商不能超过五百里,看病的、算卦的都只能在本地营业,如有不务正业的,“邻里亲戚诸人等拘拿赴京”,否则一旦发现,不务正业者处死,“里甲四邻”流放到化外。

  《大诰》中的许多条款对于百姓行业、行为、言论、服饰乃至称呼都做了细密的规定,不能僭越。如百姓不能穿绫锦紵丝纱罗、皮靴,寝床船只不能涂色彩之类,老百姓不能使用官称(医生只能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能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能称梳篦人、整容,不能称“待诏”之类),犯者(包括称者、受者)都要受到严厉处分。

  不仅是明初太祖期间,有明一代,各朝都在鼓励告密、揭发检举。历朝的权宦、权奸无不靠此打击正义之士。

  告密使得正气不彰,邪风日炽,社会文明度下降。告密也伤害了自己,告密者出卖了他人的隐私,同时也出卖了做人的尊严。知道对方隐私的,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连亲戚朋友都出卖的人,其道德堕落到何等程度可以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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