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3-06 10:49 | 来源:河北文明办 2008-06-02 | 查看:1948次
刘壮是吴桥县运河小学六年级学生,他的妈妈多年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三年前,瘫痪在床的父亲也去世了,然而,生活的磨难并没有让刘壮萎靡不振,12岁的他一边独自侍候着疯癫的妈妈,一边刻苦读书。
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妈妈还在熟睡,小刘壮就早早起床,捅开蜂窝煤炉子,为妈妈和自己做早饭,收拾好家中的一切家务。吃完饭后,把给妈妈留下的饭热在锅里,悄悄带好门,背上书包,到一公里以外的学校去读书。
在老师的记忆中,刘壮从来没有迟到的记录。刘壮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吃完饭,手拿木棍来到街上,在众人的嘲笑和叹息或惊讶的目光中,开始了一天的游逛。中午放学后,同学们在放学的路上有说有笑,刘壮却没有同伴,一个人向菜市场快步走去。尽管生活困难,但他每天都坚持让妈妈吃上一顿炒菜。刘壮通常买菜要询问多个摊位,选择价格便宜的买,还忘不了和摊贩们砍价。妈妈每个月有一些病退金,他必须学会精打细算,否则就要挨俄。菜做好了,刘壮还要哄着妈妈吃饭。
很多时候,刘壮将晚饭做熟后,妈妈还没有回家,就一个人到大街小巷四处寻找。吃完饭后,跑累了一天的妈妈倒在床上就睡了,刘壮收拾完家务后,一个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写作业。有时候,当妈妈疯病发作厉害的时候,刘壮还要想法躲起来,否则就是一顿毒打。最可怕的是,有一次妈妈把刘壮的书撕得乱七八糟。从那以后,每次挨打,刘壮都会死死地护住自己的书包,任凭拳头巴掌落在自己的身上头上,也要保护好书本。刘壮爱学习,翻开他的作业本,每一页都是干干净净、工工整整。
刘壮的家庭境况,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同情,学校连续几年免除了刘壮的学杂费,每到春节,老师们都会给他买新衣服。在老师的眼里,刘壮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在学校,他总是抢着做义务劳动。当他听说另一所小学的一个孩子得了白血病无钱医治时,立刻把自己节省下来的3元钱捐了出来。尽管疯妈给刘壮带来了很多烦恼和痛苦,但当有人提出要收养刘壮的时候,被他果断拒绝了。他的想法很简单:“我走了,谁来照顾妈妈呢?”有人问刘壮:“妈妈这个样子,还经常打你,你对她有怨言吗?”刘壮回答:“没有怨言,我喜欢她!”“为什么?”“因为她是我的妈妈......”
刘壮的事迹通过新闻媒体播发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称赞刘壮的自立精神和孝心,2006年,刘壮被评为河北省十佳少先队员、感动河北十大人物,沧州市教育局、吴桥县教育局相继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了向刘壮学习的活动。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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