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4 15:39 | 来源:新京报 2016年12月09日 A17版 | 查看:782次
当事人诉工商审核不严;法院称此类案件取证难,诉讼周期长;工商表示将采取措施提高审查准确率
昨日,被告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派人到庭应诉。 图/通讯员 窦娟
三年前在广州丢了身份证的李先生如今突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了北京通州一家公司的法人。为此他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告上法院,认为对方在涉案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没有尽到审查义务,错误地核准了该公司成立,要求撤销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
该案于昨日开庭审理,庭后,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副局长王通新解释,自从2014年商事登记改革简化了注册企业的手续后,登记公司只要书式审查,导致冒用身份证登记的情况越发增多,“一年近百起”。通州法院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警示及建议。
没来过北京 却在北京有公司
“我从来没来过北京,也不认识所谓的公司监事石某。”上午的庭审上,原告代理人复述李先生的话说。
据介绍,李先生现在住在广东省,2012年在广州市丢失身份证,后补领了新的身份证。2015年底他想在广州成立公司时却被告知不能,因为他在北京已经注册公司并成为法定代表人。李先生上网查到北京智华府城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智华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他的名字。今年1月,他到被告处调取了该公司工商注册材料,才发现是他人冒用了自己丢失的身份证信息注册成立了该公司。他在该公司登记时留下的地址寻找,却找不到办公地址和工作人员,拨打工商备案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李先生便在当地报案,民警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无奈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谁交材料谁负责 工商称无责
庭上,被告由工商局通州分局副局长王通新和两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应诉。被告答辩说,该单位是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的许可,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被告答辩称,2014年12月22日,智华公司向该局提交了《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智华公司章程、股东证明等一系列证件,经审查,这些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局依相关管理条例规定于同日依法做出准予智华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被告认为,智华公司应对其所提交的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提交材料进行了审查,已尽到审查义务及合理注册义务,行政行为并无不当。”被告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注册公司 无需本人到场
“办理登记的时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到场。”回答法庭询问时被告说,注册登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需要公司自己负责,工商部门只进行书式审查。
法官问,既然当场发现材料有虚假便不会准予注册,但公司注册后,经利害关系人举报发现此前提交的材料有虚假怎么办?被告说,申请人可以到工商部门登记,一旦发现材料确实虚假可以撤销,但被告表示起诉之前没有接到过原告要求。“我们确实找过工商局信访部门,他们说程序太复杂。”对此,原告说只好起诉,由法院确认。
“这样确实也增加了法院的行政成本,但是我们自己的手续去撤销则很复杂,最长的两年才撤销下来。”庭后,王通新说,简化登记手续的确是商事改革重要的部分,工商局审查登记材料时确实没有必要当面审查注册公司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真实意思,如果有诸如李先生此类人的出现,工商局立案后要寻找双方的当事人(当年注册公司的人),而法院和公安都找不到的人,工商局也很难查找,因此程序一拖很长,很多人选择诉到法院,以求快一些。王通新表示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通州,各区县也面临同样问题,外地更甚。
该案未当庭宣判。
■ 困境
1 简化审批流程却增败诉风险
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副局长王通新介绍,冒用身份证登记注册公司的情况一年近百起。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通州法院行政庭共受理因原告称其身份证件被冒用进行公司设立、变更登记而起诉工商局要求撤销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占同期工商局为被告案件数的比例高达68%。
行政庭法官介绍,近年来,为实现“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各级行政登记机关严格执行简化审批流程的指导方针,在此种形势下,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势必面临更加严峻的审查难度和日益增加的败诉风险。
而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麻烦。行政庭法官助理金涛介绍,去年有一名处级干部在升职的过程中,发现其本人名下有注册公司,最后核实确认是身份被冒用注册了公司,但也丧失了晋升机会。后这名处长起诉工商局。
不仅如此,金涛介绍,有的公司如果倒闭或被列为“老赖”名单,往往欠债,那么被冒用身份的当事人就会因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惹上民事、商事甚至经济的官司。
2 作假者难寻 诉讼周期长
法官介绍,分析受理的案件发现,仅有部分原告已挂失并登报公告,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其身份证是否丢失以及何时丢失,案件事实还原难度较高,基本上都需要对申请登记材料中个人签名是否为原告本人所签等关键性事项进行鉴定。而司法鉴定程序复杂严格,费用较高,不仅会给原、被告双方造成严重诉累,而且还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
其次,追加当事人繁杂。实践中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要将该公司或其他股东追加为第三人,而实际情况是公司往往不存在实际经营行为,依据其注册地址不能进行有效送达,其他股东也往往分散于全国各地,法院基本只能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完成追加程序。
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但公告期间和鉴定期间均不计入法定审限。以公告程序为例,在此类案件中,发放起诉材料、交换证据、通知开庭以及裁判结果送达,需要进行少则两次,多则三到四次的公告送达,每次公告时间为60天,那么仅公告程序就需要耗费4到8个月的时间;司法鉴定程序从申请、质证、确定鉴定机构到最终作出鉴定结论往往也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
因此,涉身份证件虚假工商登记行政诉讼案件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审理时间,诉讼周期非常漫长。
■ 措施
人不到场 需持身份证拍照提交
目前,通州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申请人除需提交法定文件外,还需提供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打印图像,一并同设立或变更登记材料交至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照片及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代理人锁入系统黑名单,限制代理资格,加强申请材料中签字的审查,与档案中预留签字不一致的坚决不予受理,并要求本人到场签字。同时也在研究电子签名在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应用,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签字审查的准确率。
■ 建议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挂失
近年来,当事人身份证丢失遭冒用的事情并不少见,有些当事人因此还被警方误抓。丢失了身份证后,如何防止出现类似事件?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建议,二代身份证即便是丢失后,其信息仍然可以被读取。因此,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及时挂失。
报案证明: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作废。
补办证明: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作废。
登报声明:登报声明可以成为一个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这样遇到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时,出示报案证明、补办证明或者报纸声明,可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澄清,减少和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责任。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刘洋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