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虎袭击女游客:母亲下车救我是见义勇为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愿意上庭解决

发布时间:2016-11-23 17:02 | 来源:法晚网 2016年11月23日 10:25:06 | 查看:765次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汪璟璟)今年7月2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32岁的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下车救女遭老虎撕咬最终死亡,赵女士受伤。当事人家属已向延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索赔155万余元,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昨天下午,家属方还向延庆法院递交了申请,希望北京高院指定管辖此案。

  赵女士指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没有有效救助,母亲下车施救其性质应属于“见义勇为”,动物园应全部承担母亲死亡赔偿。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遭虎袭击女游客:母亲下车救我是见义勇为

  在起诉书中,赵女士指出,园方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本身的缺陷很大,是造成原告遇袭并重伤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其母周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未有效救助的情况下,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母亲下车施救,其性质应属于“见义勇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应全部承担母亲的死亡赔偿。(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赵女士称,《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虽然认定此次事故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但原告并不认可该调查报告的结论,正在提起行政复议。并且原告认为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虽有关联但并不能等同,即使不属于安全责任事故,也并不表示被告对死者没有民事赔偿责任。

  故赵女士和家属要求园方按照70%的比例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记者获悉,目前延庆法院已经立案。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今天上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曹先生回应称,事发后园方与死伤者家属(包括受害者的律师)进行了10次左右的沟通谈判。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责任认定方面完全不一致,双方的谈判未获成功。

  如今,赵女士方面在法院提起诉讼,园方愿意上法庭解决,“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我们有自己的律师,随时都能出庭应诉。”曹先生说。

  但曹先生坚持认为,政府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查之后,已经得出结论,此事并非安全生产事故,园方没有责任。

  而对于赵女士一方提出的指定管辖申请,曹先生回应,“到底在哪儿审理,必须由法院确定。无论在任何地方审理都一样,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对于园内的近况,曹先生说,近期有一场全市性降雪,由于园内以山路为主,坡度较大,近几天园内工作人员忙着清扫积雪,防止游客车辆出现湿滑导致事故,所以暂时将动物园关闭,根据园内的清理进度,在明日前后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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