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5 21:11 | 来源:大河网 2016年10月18日20:52 | 查看:1745次
大河网讯(记者宋向乐)60年前,豫剧大师常香玉于西安成立“香玉剧社”,在抗美援朝期间演出180余场,捐献一架战斗机,常香玉本人获“爱国艺人”的荣誉。60年后的今天(10月18日),“香玉剧社”在郑州重新挂牌,常香玉的亲人和朋友们完成了大师的遗愿,揭牌仪式上,香玉剧社社长常如玉说,“恢复后的香玉剧社除了做好公益事业,还将成为戏曲人才的培养基地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中心。”
常香玉的三个女儿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对许多人来说,《花木兰》的经典唱段便随口而出。大多数人不了解的是,《花木兰》能够唱响全国,豫剧能从一个地方戏成为全国性的大剧种,与常香玉不间断地到各地演出、广为传播是分不开的。
常香玉原名张妙玲,1923年出生在河南巩义一个贫苦家庭,为了不当童养媳,9岁起随父学艺。
在漫长的艺术生涯中,常香玉努力取百家之长,谁有长处向谁学习,包括其他剧种、门派,形成了深受广大群众喜欢的常派艺术。
老“香玉剧社”成员荆桦认为,常香玉之所以能成为百年难遇的“一代宗师”,源于艺术上的创新和思想品质方面的爱国。
“以前豫剧分为豫东调和豫西调,彼此不相往来,自成门户。在豫剧《西厢记》的创作中,常香玉将两派相互融合,创造出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唱腔。”
在50多年的艺术实践中,常香玉不仅将豫东、豫西、祥符、沙河、高调等五大豫剧声腔派系熔于一炉,而且广泛采撷了河南曲剧、越调、京剧、昆剧、河北梆子及河南坠子等剧种和曲艺的声腔技巧,形成了独具风采的常派艺术。
当年香玉剧社获赠的条幅
常香玉既是花木兰,花木兰又是常香玉。
1951年夏天,全国上下掀起抗美援朝的热潮,常香玉决定通过义演的形式,给抗美援朝的志愿军捐飞机。
当年,常香玉和老伴陈宪章成功地改编了豫剧《花木兰》,正在各地巡回演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得知战争爆发后,常香玉和老伴立即率‘香玉剧社’开始了历时半年、行程万里的马拉松式义演。“香玉剧社”东奔西走,北上南下,足迹踏遍陕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山东等6省7市,先后演出180余场次,场场爆满。
然而,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一架飞机需要十几亿元(旧币),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半年时间里,常香玉带领香玉剧社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行程逾万里,义演捐款金额达到15.2亿余元,完成了捐献一架战斗机的任务。
当时,有关方面表示要将这架战斗机命名为“常香玉”号,常香玉却说这是香玉剧社全体成员的贡献,应命名为“香玉剧社”号。
作为常香玉唯一的男弟子,河南知名演员范军讲述了常香玉的一个故事。
“在抗美援朝义演期间,常妈妈就在战场们给战士们唱《花木兰》,战士们用手电筒将舞台照亮,有次敌人的炸弹落在战壕里,十余个志愿军战士扑向常妈妈,将她保护在身下。每次回忆此事,常妈妈总说,‘多好的战士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为他们演出。’”
范军曾问过常香玉,什么是戏比天大。常香玉回答说,“对于一个农民,什么最大?种好地最大,地比天大;对于工人,厂比天大;对于一个演员,唱好戏最大,戏比天大。农民敬地、工人敬厂、演员就应该敬戏。唱戏那比老天爷都大。”
常香玉《花木兰》剧照
60年过去,香玉剧社重新在郑州挂牌,老中青三代豫剧名家共聚一堂见证这个时刻,对全新出发的香玉剧社来说,如何传承和发扬常香玉和老的香玉剧社的精神品质和艺术气质是绕不开的话题。
常香玉的小女儿、香玉剧社社长常如玉诠释了新的香玉剧社的使命,“恢复后的香玉剧社将一方面传承常香玉大师和香玉剧社爱国、慈善的优良传统,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坚持常香玉大师戏比天大的艺术追求,把香玉剧社办成戏曲人才的培育基地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中心。”
对新的香玉剧社来说,他们要做的可能并不仅仅如此。大河网记者了解到,就在昨天,香玉剧社已经联合河南省扶贫协会等机构组织知名艺术家进行扶贫募捐,而且随后,香玉剧社将于社会各界爱国艺人联合发起“重走常香玉爱国义演之路。”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将义演筹来的善款用于当地扶贫,可以说,义演之路也是一条扶贫之路。
60年时光弹指一挥间,变得仅仅是岁月,那一声余音绕梁的“刘大哥讲话,理太偏......”则从朝鲜战场一直响至扶贫路上,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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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玉剧社属于豫剧班社。民国三十七年(1948),豫剧名演员常香玉在西安招收了一批少年儿童,成立了“西安私立香玉剧校”,次年迁至兰州。
香玉剧校为适应演出需要,又聘请了一些豫剧演员,将“香玉剧校”改名为“香玉剧社”。
1950年8月剧社又迁回西安。1951年夏,常香玉在抗美援朝运动中,提出"为捐献一架飞机"义演的奋斗目标。西北党政领导为支持她的爱国行为,选派干部马云昌、荆桦、毛宙等到该社协助义演工作。义演巡回于西北、中南、华南各地,历经半年,完成捐献一架“香玉剧社号”战斗机的任务,受到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和西北文化部的表彰和嘉奖。常香玉因之获“爱国艺人”的美誉。
1952年,香玉剧社由民营改为民办公助,仍用原名。常香玉仍为社长。西北剧协秘书长陈若飞兼副社长,陈宪章、赵义庭任副社长,剧协干部王景中到该社任编剧。下设社委会、组教组、学生队。主要演员有:常香玉、赵义庭、李兰菊、马兰香、马天德、赵锡铭、郭兰生、师惠君等。常演剧目有:《花木兰》、《拷红》、《白蛇传》、《柳化蝉》、《梁山伯与祝英台》、《邵巧云》、《铡美案》、《南阳关》、《志愿军未婚妻》等。1952年参加了全国第一届戏曲会演,常香玉获荣誉奖,赵义庭获三等奖,《花木兰》获剧本二等奖。1953年赴朝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军民慰问演出半年。
1955年夏,经河南与陕西协商同意,全社迁回豫剧故乡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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