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时遇险 政府搜救花费超过10万元 17位“任性驴友”各被罚1000元(图)

发布时间:2016-10-23 21:00 | 来源:法制晚报 2015-10-15 A02版 | 查看:924次

超九成网民:一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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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本来源:新浪微博、腾讯新闻、搜狐新闻

  法制晚报——舆情数读

  据《南国早报》报道,十一黄金周期间,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遭遇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大规模搜救,历经51个小时,花费超过10万元,终于将他们救出。记者近日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

  针对“任性驴友”被罚一事,《法制晚报》记者从搜狐等网站随机截取了500条网友评论统计发现,仅7.5%的网友为之喊冤,称“驴友也是纳税人,政府有无偿救助的义务”;有92.5%的网友认为驴友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理应承担责任,被罚一点都不冤。同时,还有近三成网友认为,驴友有挑战自然的勇气没有错,但盲目冒险不可取。文/谢家乐

  青谈 有偿救援 需要法律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相关部门对17名驴友每人罚款1000元合理合法。

  但是据报道,这两天多时间里,当地为了救出驴友,紧急出动100多名民警、消防员,派出200多名干部群众、40多名医生护士以及300多名后勤增援人员,出动80多台次各种车辆、冲锋舟,直接经济支出超过10万元。这样算下来,对驴友的罚款远远补不上支出,只能算是一种警示。

  虽说驴友也是纳税人,但公共资源不能过度倾斜在极少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任性者”身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自然探险当然可以,但是理应充分准备,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和经济成本。

  对驴友罚款也带来一个问题:倘若驴友探险的目的地不是自然保护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罚款,那么又该怎么办呢?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应该确立规则,对户外运动实施有偿救援。这样一来,既不会打击驴友们亲近自然的热情,又不会让所有纳税人与之“陪绑”。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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