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大家手笔:我们要有正确的历史文化观

发布时间:2016-09-15 21:13 | 来源:人民网 2015年04月21日 09:52 | 查看:383次

  董仲舒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是一个有重要影响的人,人们对其历史定位与评价多有议论。有人说他的“独尊儒术”“三纲五常”为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误导了中国;有人认为他从“焚书坑儒”的“火堆”中救出了儒学,使刚刚统一的中国就有了统一的思想,对于中国长期的统一、稳定、发展、进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两种观点,其实体现了两种不同的历史文化观,而历史文化观直接影响着我们对历史文化的态度。

  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一重要论述,阐述的正是当今时代我们应该坚持的历史文化观。坚持这一历史文化观,就要辩证处理好五个关系。

  精华与糟粕。对待中华历史文化包括儒家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是,何谓精华,何谓糟粕?如何实践,后果如何?这些都需要认真思考。首先我们要承认任何民族与国家的历史文化,都有其精华与糟粕,这是历史文化的一种常态。对于历史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要分清孰多孰少,精华多者总体上可以说是一种优秀历史文化,糟粕多者总体上可以说是一种落后历史文化。我们应认识到,农业文明不等于落后的文明,长期在封建社会传承的文化并不一定就是糟粕性的文化。中华历史文化总体上看是精华多于糟粕的优秀历史文化。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文化自觉、自尊与自信,挺直自己的文化脊梁。

  批判与继承。对待中华历史文化,要批判地继承。批判是手段,继承是目的,两者不能颠倒,不能只有批判没有继承。文化发展确有不破不立的问题,但破易立难。荀子讲过:“旧礼已废,新礼未立,必生乱象。”在这方面,中华民族曾付出沉重的代价,需要清醒理智地进行反思。而今,我们的文化发展进入了继承、弘扬、转化、开新的新时代,要立字当头、建设为主。对于历史文化,我们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要从“批”与“破”的惯性中解放出来。批判的武器是需要的,但不当的批判会付出沉重的历史代价。

  文化与政治。从一定意义上讲,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种文化存在。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生命,道德是文化的灵魂,历史是文化的筋骨。作为一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虽然它反映特定阶级的文化主张,但也决不可能脱离自己民族和国家的历史文化。中华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凝聚力与创造力的源泉。我国历史上,不同王朝的统治者不管主推哪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也不可能“揪着自己头发”离开自己本土的历史文化。这反映出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紧密关系。几千年来,统一、稳定、进步是中国历史的主流,这与中华历史文化有直接关系,不能简单地把中华历史文化贴上“皇权专制”的标签。

  动力与阻力。以儒学为主干的中华历史文化究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动力还是阻力?中国近代的落后使阻力论逐步成为主导,很多问题都归罪于儒家思想。实践证明,这样的认识是不客观的。1984年,谷牧先生曾指出:“有许多人认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经济发展不快,就是因为吃了这位老夫子的大亏,这是第一种看法。当代国外又有与此相反的第二种看法,认为世界二战后经济发展快的,多是儒学影响较深的国家和地区,被提到的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近几年来我国大陆也被列入这个名单。”这两种看法,一种是阻力论,一种是动力论。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伟大成就,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西方中心论”历史文化观的局限性,认清中华历史文化的当代价值,树立正确的历史文化观,使中华历史文化更多地成为我们发展的动力。

  本土与外来。文化历来是多彩多样的,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互动也是不可避免的。但任何一种外来文化,不论其如何高明,若不实现“本土化”,就会水土不服,难以生存与发展。因此,对待外来文化我们切不可照抄照搬。我们党对此有着清醒认识。我们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与中华历史文化中的精华相结合。只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才在中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王殿卿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国际儒学联合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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