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8 22:37 | 来源:新闻资讯 2016-06-07 | 查看:864次
2015年8月,由总局电视剧司倡议,中央电视台和多家省级电视台发起,全国省级及以上电视台共同签署了《恪守媒体社会责任,反对唯收视率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自律公约的签署在全行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现将自律公约全文公布。
恪守媒体社会责任,反对唯收视率自律公约
全国电视台同仁: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发表后,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电视剧工作者,全行业呈现出新的生机和发展活力。但是,我们的行业也存在着一些唯收视率的现象。为营造良好从业环境,促进电视剧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在此发出以下联合倡议:
一、恪守媒体社会责任,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
电视台是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电视剧作为当代中国最为大众化的文艺样式,覆盖人群最广,影响力巨大,有着特殊的地位。电视剧创作和播出都要自觉贯彻和实践“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自觉贯彻和实践“三贴近”原则,努力实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我们承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恪守和践行媒体社会责任,规范电视剧购播行为,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电视剧购销合同中不签订以收视率和收视率排名定价、议价的条款
电视剧作为走进千家万户的大众艺术作品,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更加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上的引领。电视剧购播工作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标准,不搞唯收视率论,更不能搞以收视率定价。我们承诺:自本公约发布之日起,在电视剧购销合同中不签订以收视率和以收视率排名定价、议价的条款。
三、不断完善电视剧评价体系,反对唯收视率论
电视媒体的任务之一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电视剧购播评价体系要切实体现媒体属性,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有效引导,不断提高完善其权威性、公信力和美誉度,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催生更多优秀作品,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承诺:坚决反对单纯追求收视率和短期利益的行为。电视剧购播评价体系要以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发〔2012〕76号)、《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收视(听)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2012〕77号)为指导,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以品质评价为核心,实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
签署单位: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各省级电视台(名单及签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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