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6 16:34 | 来源:南方日报 2016-06-14 A09版 | 查看:405次
近日,一些大病求助的众筹帖开始在朋友圈、QQ上频繁出现。发帖人希望通过这种众筹模式,筹集善款,治疗疾病。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个发帖人刘鹏(应采访者要求,刘鹏为化名),他向记者证实了帖子的真实性。一年前,他的父亲查出了急性粒细胞白血病。今年4月份,他在某众筹平台上发布求助帖,两周内,获得了3550人的支持,并筹集到了12万元。
然而,是卖惨骗捐,还是慈善众筹?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遭遇到来自各界的质疑和担忧。
如何看待网络小额捐款
“我们也在考虑应不应该做,对于每个困难家庭来说,会有帮助,但风险也很大,不好控制。”一位网络慈善捐赠平台的负责人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网络上的小额捐款已经成为了一个潮流。公益平台“路人甲”曾做过统计,在中国,每年捐款2到3次,每次捐款几块、几十块的人大概有3000万人,这意味着在小额捐款上,每年会有数亿元慈善资金流进市场。
此次处于网络众筹舆论核心的是一家名为“轻松筹”的平台。根据该平台向南方日报记者提供的数据,在去年,有2.3万多例医疗类个人救助项目在这一平台发布,筹款总额超过1.8亿元,380万人次参与了捐款。这相对于很多公益组织来说,是个不小的数据。
轻松筹副总裁于亮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传统的公益组织相比,这种网络众筹的模式具有快速、直接、针对性的特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人邓国胜教授也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互联网的一大优势就是快,“这或许是未来慈善模式的方向之一”。不过,邓国胜也建议公众通过正规组织进行捐款,因为网络众筹的模式毕竟存在信息审核、监管不严的问题。
今年3月中旬,中国首部《慈善法》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
那么网络众筹这样的模式是否属于被禁止范围呢?邓国胜教授认为,对于网上求助行为,如果求助仅限于朋友圈,并针对特定个人,就不能算是公募。捐款人的行为,也只能算是私义。虽然不受慈善法的限制,但是如果受助人存在欺诈行为,也不受慈善法的保护。
于亮也向记者表示,轻松筹所做的众筹属于个人求助行为,并非个人公开募捐。他们的官网也不会推广个人求助项目,这些项目需要自己转发到社交平台上。
虽然备受质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公益众筹代表的轻松筹目前活得不错。今年6月初,轻松筹获得了来自腾讯、IDG、德同资本等资方2000万美元B+轮融资。
于亮在解释本轮融资时表示,投资方看重的是轻松筹在“尝鲜预售”众筹项目上的潜力,这个项目主要对接的是农产品的网络销售。据其介绍,轻松筹并非仅针对大病救助,“尝鲜预售”也是一项重要的众筹项目。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个人求助项目占据所有项目一半的轻松筹来说,如果没有个人求助项目的支撑,恐怕很难获得这个量级的融资。
对平台审核监管不容忽视
众筹平台如何核实发布者信息、善款如何管理、使用如何监督等问题,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以轻松筹为例,于亮称,会专门对发帖人信息进行核对,对于金额也会参考专业医生意见,同时还开通网络监督举报渠道,发现造假行为会予以处理。在金额更改上,于亮表示,目前已经对金额的修改做了限定,只能往低改,不能往高改。
求助者刘鹏曾在求助项目中更改过金额。他告诉记者,当时由于急用钱,此前的金额迟迟无法达到,就调低了目标。
此外,善款的使用问题也是众筹平台一个突出的问题。上述网络捐赠平台的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就直言,众筹平台在对善款使用的监督上确实有时力不从心,监督成本太大。
邓国胜一直对新的公益模式持宽容的态度。他认为,社会应该给这些新模式一定的空间,政府应该加以引导,但不应管得太严,否则会扼杀创新。市场也会主动对其选择,如果欺诈行为过多,自然会被市场淘汰。
南方日报记者 王伟凯 实习生 余亚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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