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高峰论坛实录(下):哪些平台应获得网络募捐资格?(图)

发布时间:2016-05-26 09:37 | 来源:凤凰公益 2016年04月24日 10:31 | 查看:3898次

  凤凰公益讯423,由凤凰网、凤凰卫视联合主办的大型公益品牌活动“美丽童行”公益慈善盛典在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自2007年迈出关注中国贫困地区儿童第一步起,“美丽童行”爱心旅程已走过十年。本次厦门场公益慈善晚宴作为今年“美丽童行”首站,携手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和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共同凝聚慈善力量,用爱呵护儿童健康成长。此次公益慈善盛典,一共募集善款逾903万元。

  适逢今年《慈善法》出台,在拍卖晚宴开启之前,今年首次增加了公益高峰论坛环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林、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胡广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常务副秘书长肖隆君、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首席执行官薛一心参与了论坛讨论。

论坛下半场“慈善法实施之前需要落实哪些细则”

以下为论坛下半场“慈善法实施之前需要落实哪些细则”现场文字实录。

全场主持人王国祺:下面我们有请下一个组对话嘉宾。我们有请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会长阚丽君女士,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胡广华先生,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首席执行官薛一心女士。论坛主持人为凤凰公益主编孙雪梅。

慈善法实施后双重管理体制还会存在吗?

孙雪梅:我们欢迎三位嘉宾。有没有发现我们下半场要说的问题刚才第一场已经提前说出来了。慈善法实施之前,我们关注那些将要实施的细则包括三大条例的修订等。刚才肖隆君秘书长提到双重管理体制的问题,以前基金会管理等条例中规定,我们慈善组织是需要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又要一个登记管理单位,比如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是民政部门登记的一个单位,但是文化部主管。我不知道慈善法出台以后,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会有所松动吗?大家怎么看?我们先请阚会长来说。

阚丽君:很高兴参加凤凰网举办这样的活动,特别是美丽童行十周年的日子。刚才雪梅提到的问题是这样,我们是文化部主管,应该说也给我们创造了有利的机会,或者是权威性的一些帮助。但是,确实民政部又是在制度上给把关。我是公益领域的新兵,我曾经是一个主持人,舞台上我站了三十多年,现在我来当公益人,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在中国的土壤做公益还需要继续努力,很多人有一些不理解甚至有个别的想法。慈善法出现了,我觉得是一个春天的到来,大家会更加感受到,任何事情都在完善。只有完善了制度,我们的路才越走越宽广。

孙雪梅:另外两个老师,能不能补充一下对双重管理体制的看法?目前三大条例还没有出来,你们对双重管理体制的改变有什么期待?

胡广华:我们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业务主管单位也是民政部,不同的部门做管理。我觉得说了很多年要去行政化,但给我们的感觉是行政化越来越严,管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死。我们知道在中国做企业,甚至是做学校,一放开就会乱,一管就会死。我觉得这个路还很遥远,管得严管得死并不是好事,这说明我们还有需要提升和努力的地方。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不是简单粗暴地干涉,是带有服务性质、指导性质的管理,有利于我们慈善组织的发展。我希望以后可以去行政化,我们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负起法律责任,登记注册就可以了。

薛一心:我也是慈善公益领域的新人,我们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民政局的收养中心,我们不敢说我们期望什么,也不敢说我们认为有什么改变,我们只能说我们低头把事情做好,在体制里面找到最大的机会,服务好我们要服务的人群,这个是我们需要做的。

哪些平台应该获得网络募捐资格?

孙雪梅:总结一下,就是可以管,但是要给我们一定的空间。刚才我们说的是体制管理的问题。接下来说一个比较热的问题是网络募捐平台问题。慈善法出来以后,我们现在在网络上看到的募捐平台一旦没有获得资格的话,可能就不能够进行公开募捐。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你们现在和网络募捐平台合作多不多?你们希望什么平台可以获得这样的网络募捐资格?

阚丽君:公益确实需要更广大媒体等平台的帮助,我刚才讲到了在红十字会出现郭美美事件之后,做公益太难了,我当年是一个主持人,在鲜花和掌声中走来。今天我站在公益事业领域,我做公益的话就觉得看谁都特别亲热,希望他们支持我。不仅是网络平台,一个企业家只要他有爱心,就觉得他跟我是同行人。我们一个人的声音在说,和我组织100个观众(或网友)在说,它的力量我太知道了,做一个晚会只要电视传播一夜之间我们就知道了一个新人的出现。所以网络和媒体(平台)还有爱心人士太重要了。

孙雪梅:阚会长的意思是,希望平台多一点,募款的渠道多一点。

胡广华:互联网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网络公益已经成为我们公益界的一股旋风。去年“99公益日”全国的公益组织获得两亿的网络捐款,非常火爆。去年我们基金会一个多亿的慈善款项里面有70%来自网络。慈善法规定由民政部来指定互联网募捐平台,我觉得募款需要规范,而不是说谁都可以募,不是谁都可以成为平台。但这个由谁来制定?公益是作为一个行业,它需要有行业的管理规定,需要有一个行业组织的联合,与其让民政部指定,还不如由中华慈善联合会,或者是慈善组织组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对大的互联网平台进行标准的制定,进行投票,他们要申请进行审查。我觉得指定网络募捐平台可能更市场化一些更好,这个是我个人的看法。

薛一心:慈善法的出台最好的比喻是大禹治水。我们看越来越多的人需要献爱心,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需要接受这些善心人士的贡献和服务。所以,我们现在像是洪水猛兽一般,供给和需求之间都是不断地在产生的时候,慈善法的出现的确是绝对必要的。大禹治水,我们要有一个游戏规则让大家循序渐进,因为大家决心投入公益是一个很大的决定,其实当时我最怕的也是“信任”这两个字,中国的公益界现在不缺爱心,不缺金钱,就缺“信任”这两个字。所以慈善法出来,要帮助社会大众要疏导,因为有公信力,从国家角度来看可以帮助大众,帮助有爱心的人士和企业来看到底有哪些值得大家信任和帮助。但是我也完全同意胡秘书长说的,将来一定是市场导向,不要说政府硬性规定,应该是要民众导向,让民众监督这些平台,自然而然民众会去选择哪些公益平台是让他们信任的。自然而然,整个生态就会越来越健康,蓬勃发展。我非常感谢慈善法的出台,非常乐见将来越来越多的平台得到社会的认可。

我们一直都在学习网络上如何众筹,我们去年其实几乎没有一笔是网络平台募捐的,今年很感谢合作的儿慈会,今年很多的运营成本都是靠网络众筹来。这个发展得太快,如果没有法律的帮助,真的会像洪水猛兽。

怎么避免个人求助乱象破坏公益“信任”?

孙雪梅:我也能听出来大家的矛盾心理,网络公益众筹是一把双刃剑,做好可以把众多爱心聚集在一起,集聚很多的善款。另外一个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很多案例,比如编造虚假信息,夸大事实,很快的时间有大量的善款捐给他们,求助者去世或者花不了这么多钱,大量的善款怎么处理,又会面临问题。对这个现状你们有什么建议?

胡广华:广西有一个小男孩,一天募捐了500多万,公众的网络募款刚才一心也是讲“热血澎湃”,都觉得一个人捐100万,不如100万人捐一块钱。我觉得中国民众的捐款需要引导。还有像一些非常好的项目,因为不能吸引眼球,也不能吸引眼泪,就无法募款。我觉得我们要善于引导公众的爱心,引导这个善款,同时也要监督爱心和善款。这个是我们的责任。

阚丽君:我非常感谢这个机会。我经常跟我的同行在交流,其实每一个爱心只要有这个爱心,我们就应该很好地保护它,甚至感谢他。其实一个小事会养成一个很大的氛围,长期下去就会养成一个很好的氛围。

薛一心:目前我们有几个合作的平台,他们都做了非常好的辅助和帮助,每一个项目都有一个上线。我认为,当一个案例上到这个平台筹款之前,应该知道这个项目一年需要多少经费,能够做多少事情,这个组织职能提升多快,它的能力能扩张多庞大,这些都可以先知道的,设计一个上线就没有问题。

孙雪梅:我们一直在引导一个什么问题,很多时候我们公益行业做得挺认真的,但是往往是一些个人求助没有通过慈善组织进行,因为他发出求助获得了大笔的资金(但用途并不对)。但是很多人都说,你看都成这样了,给了他很多钱,但发现他根本不需要这么多,就破坏了一个公益环境。如果个人求助的话,我们希望是能够跟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我们有募捐的方案,我们有上限。如果求助者发生了改变,我们可以帮助相同或者相似的人群,就可以避免钱都进入到个人账户,最后拿不出来,会让大众对我们公益环境产生质疑。

希望慈善法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孙雪梅:9月1日就要实施慈善法了,在这个期间我们希望三大条例做出哪些修订,我们会做哪些推动?哪些是我们想要的方向?

阚丽君:我希望10%管理费用有所提高,在西方来讲,管理费用是20%,30%,甚至有50%。

孙雪梅:这个问题我可以解释一下,慈善法已经出来,10%是很难改变的。不过慈善法里面有一条,管理费用超过10%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报备,向社会公开,就可以。

胡广华:并不是说你慈善组织规模大就不需要管理费,管理费是什么?我现在跟我的捐赠人说,不是给我们开工资用的,是给我们的价值认可。如果我们有价值,就像是我们现在生存得好,也应该有回报,有管理费用对一个小的基金会来说,管理费是生存。对大的基金来说,是发展。现在我们没有资金,我们注册资本1000万不能动,那捐款左手进来,右手出去,我们永远没有办法做我们想做的项目。我们提出基金会过了三千万筹款以后,要让基金会有基金,一个来源就是我们要发展新的理事,让他们做我们的股本捐赠;另外就是管理费流程的部分要自我积累。当我们有结余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信托,我们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慈善项目。

薛一心:我有一个希望,一个呼吁,我们在做慈善法的时候,立意应该很清楚了,但是我们希望把帮助社会建立一个公信度,建立一个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度作为慈善法其中一个立法的目的。如果把这个当做立法目的,将来不管是执行法律,还是在遵法的过程中,可以帮助整个公益行业提升在中国的公信力和关注度。我认为所有的困难和问题都能迎刃而解。除了我们业界的人,不知道社会大众有多少人读过慈善法,我希望社会大众、在座的企业和个人去了解现在的慈善法如何帮助你节税,我们把慈善法的细则实操起来,就会有越来越多人关注这个事情,讨论这个事情。自然而然,将来的慈善法就一定会愈加完善,公益界也会愈加完善。

孙雪梅:慈善法在9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之前,慈善法赋予了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细则的权限。我们也期待接下来的条例修订以及措施和细则能够尽快出台,并且更好地服务于公益慈善行业。也希望未来中国的慈善事业能够越来越好。

论坛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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