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26 15:02 | 来源:新京报 2016年05月23日 第A02 | 查看:472次
■ 社论
打击虚假大学执法涉及多个层面,但这不应成九龙治水的因由,而应成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理由。
据新华社报道,距高考还有半个月,民间机构“上大学网”公布了第五批“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73所虚假大学被曝光。自2013年以来,该机构已累计公布了共400多所虚假大学。尽管前三批公布的300多所虚假大学多数已被打掉,可虚假大学却呈现出“年年打年年有”的局面。
未经教育部门审批,没有办学资质,甚至没有场地师资硬件,却动辄能私自招生办学、形成假大学、假文凭、假认证一条龙骗局……这些寄食在“瞒与骗”把戏上的虚假大学竟能招摇“上市”,可谓荒唐。更难以容忍的是,它们俨然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这些学校猖獗的背后,是不少入歧途者,这里面有“真信”的,也有“明知故买假”的。但无论如何,其骗人钱财误人前途、影响高教秩序等危害,是不争的事实。
有关各方对虚假大学不乏治理动作。像那些“李鬼”式学校被曝光后,其网站也基本被端掉。但就眼下看,因对虚假大学的治理权责体系未理顺带来的监管纰漏,造成对其的治理止于被动的事后性打击,而没有釜底抽薪式的系统防治。
目前,虚假大学相关治理存在投诉举报率低、执法权限不明等问题。这些所谓“学校”,并未登记在册,似乎不属于教育部门监管范围。但须看到,这些年的“虚假大学名单”均由民间发布,这可能存在“误伤”和遗漏。对教育部门而言,有必要改变作壁上观态度,充分利用好信息优势,制定出更为准确、详尽的“虚假大学名单”并实时更新,及早向社会各界发出预警,增加虚假辨识度,也让假文凭真正变成废纸一张。
还有,虚假大学均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之查处为工商部门的职责;多数假大学都建有虚假校园网站并发布虚假信息,严控域名注册、及时封杀网站、切断信息链接的职责,属于网信部门,这方面其可发动搜索引擎等配合,工信部门则可就虚假网站显示通联方式要求电信运营商拒绝对之服务并强制停机——虑及很多假大学域名在国外,也可加强国内各地、国内外IP地址、虚拟主机等方面监管合作。另外,之于公安机关,只要有人举报这类诈骗行为,就须启动并推动刑事追责程序。对法院来说,当受害学生或家长对假大学起诉讨要学费时,也要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支持相关诉求。
得看到,虚假大学伪造“纯属虚构”高等学校学历、公章,是否属于伪造高校学历、公章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这也需要立法层面明确,或是司法解释中对此明确定性。
由于虚假大学涉及多重执法,这确实易陷入九龙治水的尴尬境地,这需要各责任部门加强部门沟通与信息共享,虚假大学频现的所在地政府也不妨定期展开联合、综合执法,莫让虚假大学成为城市负面名片。像北京市教委20日就表示,针对虚假大学招生诈骗行为,将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清理和查处。这应成为各地的“标准动作”。“上大学网”负责人表示,几年来公布了这么多批次虚假大学,没有监管部门和他们联系过。这不应该:治理虚假大学,本该一个线索都不放过,一有迹象就介入查究。
对虚假大学,不能止于“割韭菜”式治理,而应有更常态化也更敏感的联合执法作为“反馈机制”。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