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6 10:43 | 来源:广州日报 2016年5月5日 02版 | 查看:642次
在我国,如果说中介机构“口碑不佳”的话,那么房产中介差不多就是“负分滚粗”了!提起它,租房的会心疼曾经交过的“学费”,买房者会吐槽此处省略几万字的“血泪史”,个别情绪激动的甚至会将其视为“公害”并列入最让人反感的职业之一!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房屋家居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曝光房屋中介的四大问题,包括乱收费、霸王条款、违规操作、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等等。
这些“恶评如潮”自然有妖魔化的成分,也有刻板印象“从中作梗”。但不可否认的是,房产中介整体来说并不招人喜欢——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住建部统计,我国目前大概有6万多家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者近百万人。作为桥梁和纽带,他们对促进房地产交易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大量顾客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务,但一些问题中介、不良中介虚构房源、虚标价格、高额收费、无证营业、泄露信息,甚至哄抬房价、鼓励假离婚、推销首付贷……他们耍花招、玩猫腻、误导欺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简直无节操、无下线,最终扰乱了市场秩序,坑害消费者权益,也让整个行业乱象丛生!
怎么办?不少小伙伴自发行动,跟问题中介斗智斗勇;而监管部门也没闲着,多地开始专项治理行动,让中介机构压力山大。然而,规范房产中介不能靠见招拆招,也不能止于专项整治,打蛇打七寸,找准要害才能一招制敌。
我们不妨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一下房产中介的“老毛病”。首先,市场准入。由于没有严格的行业标准,做中介太容易了,随便拉一帮人马就能搭一个“草台班子”,从业资格、服务标准、甚至员工素质都不重要。相比之下,美国为房产中介设立了高门槛,从业人员必须满足从业条件、接收专业培训并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后才能上岗。
然后,看治理。可以说,任何秩序的混乱,根本上都是一种法治秩序的缺席。当前,很多中介有恃无恐、纠纷相持不下就在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对此,应该补充、细化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从而增强中介的法律意识,增加行业的法律“底蕴”。另一方面,目前监管体制仍未理顺,住建、物价、工商等多头治理,但权责不清、职责不明。从当前实际来看,理顺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应该成为突破口,一些地方已尝试备案制度、信用评价体系、保证金制度等实现更直接、有效的监管,而相关探索的力度、范围不妨更大些。
最后看维权。上海有调查显示,关于房屋中介高达84.8%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却只有两成进行维权。为什么?除了维权难、成本高,还有思想包袱——中介掌握你所有信息,难免心存顾虑,不敢轻易“造次”。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纠纷、侵权现象越来越多的现实,如何使投诉处理机制更畅通、更便捷、更高效,从而让消费者的“拳头”一起使劲,可谓至关重要。
归根结底,房产中介之乱根源还在于野蛮生长,而对其规范、治理也不能心慈手软。它事关房地产市场稳定、百姓安居,影响每一个消费者的幸福感,因此不能靠专项整治单打独斗,绝对值得组合拳“大打出手”。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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