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6 21:24 | 来源:京华时报 2014年04月29日 第020版 | 查看:898次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首个省域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据了解,新出台的浙江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呈现出了五大亮点:
一是在孤儿、艾滋病儿童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明确制度重点保障对象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
二是建立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费。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或在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进行补差。
三是建立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由各地根据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一样实现逐年自然增长。
四是建立了困境儿童物价补贴制度。对困境儿童给予动态价格补贴,保障基本生活。
五是加强各类救助政策的衔接。困境儿童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享受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浙江省级统一制度的出台,是对各地实践成果的总结和提升,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又一次新的政策突破。
近年来,浙江省在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过程中,重点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