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编辑首次可评职称

发布时间:2016-03-31 10:34 | 来源:新京报 2015年12月29日 A09 | 查看:575次

  明年2月起开始申报,最高可评高级编辑职称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北京市人社局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正式启动北京市数字出版、数字新闻、数字音视频等数字编辑专业领域职称评价工作。

  据悉,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的这项职称评价工作,将惠及数十万从事数字编辑相关岗位的工作者。相关工作将于明年2月起开始申报,明年年底可完成首批评价工作。

  按照《评价办法》的规定,凡在北京地区经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数字内容传播相关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作品选题策划、稿件资料组织、编辑加工整理、校对审核把关、运营维护发布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自行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职称具体包括三个领域9个专业。

  数字新闻编辑领域包括:数字新闻内容编辑、数字新闻技术编辑、数字新闻运维编辑等专业;数字出版编辑领域包括:数字出版内容编辑、数字出版技术编辑、数字出版运维编辑等专业;数字视听编辑领域包括:数字视听内容编辑、数字视听技术编辑、数字视听运维编辑等专业。

  在职称等级及名称设置上,职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四个等级,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等。

  按照相关规定,数字编辑初级和中级职称的评价将采取社会化考试的方式确定,初级数字编辑职称的考试科目是《数字编辑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数字编辑职称的考试科目是《数字编辑基础理论》与《数字编辑实务》。

  数字编辑高级职称的评价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聘请从事数字出版、数字新闻、数字音视频等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委员,组建专业评审专家库,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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