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农民救灾志愿队10位农民被评为2008山东“责任公民特别奖”

发布时间:2009-01-28 08:00 |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1月10日21:45:52 | 查看:2318次

  新华网济南1月10日电(记者王志)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洛河镇东皂湖村的10位农民,开着农用三轮车,带着煎饼、蒜薹,历尽艰险,去四川灾区救灾,让无数人深受感动。10日,这支农民抗震救灾志愿队的10位农民被评为2008山东“责任公民特别奖”。

  汶川地震发生后,刘中明、刘中停、刘守华、刘中富、刘光瑞、刘中彩、刘光波、刘守秋、刘守欣、刘守贵,山东莒县洛河镇东皂湖村的这十位村民,四天四夜,开着一辆不起眼的农用三轮车跋涉3000公里,带着100斤煎饼,赶赴四川支援灾区。

  在灾区,他们重活累活抢着干,却舍不得吃一点救灾食品,舍不得住自己亲手搭建的帐篷。在灾区的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疲惫而沉默地度过,用他们志愿服务地震灾区的满腔热血,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

  农民抗震救灾志愿队的事迹传开后,他们受到各地群众的热捧,向他们表达感动、敬佩的字眼触目可及。鉴于这10位莒县农民在抗震救灾中的突出表现,2008山东“责任公民、责任企业”评选评委会特别增设2008山东“责任公民特别奖”,对他们予以表彰。

  据了解,2008山东“责任公民、责任企业”评选活动由山东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团省委等单位共同指导,山东齐鲁晚报主办,经过为期近一个月推荐、公示、投票、评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委投票、读者电话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最终评选产生,旨在表彰履行社会责任特别优秀的公民和企业。

  (责任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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