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9 12:40 | 来源:南方日报 2015-11-03 第A10版 | 查看:694次
今后市民买房拿不动产权证,原有房产证“不变不换”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今后,广州市民买房拿到手的不再是房产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了。自2015年11月2日起,广州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证发放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市民手中的房产证继续有效,除非要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已经挂牌成立并完成市、区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
土地、房屋登记业务由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职能分工受理。林地、海域登记业务也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受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持有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权证》等证书与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产权人可以在今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业务时,再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2日上午,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第一个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市民冯小姐兴奋地说,听说不动产权证相比以前的房产证多了唯一的不动产编码,感觉房产更安全了。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首次提出“不动产单元”概念,每个不动产单元应具有唯一代码,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宗海)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必须通过测量等手段使之从空间上相互区分,作为全国范围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为此,原登记业务系统需进行改造、完善,相关业务流程需调整,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需延长2-3个工作日,造成一定时期内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书时间长了。就市民关心的办新证会否增加费用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
下一步,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逐步调整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环节,不断缩短办理时间。
释疑
为什么要实行
不动产统一登记?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将房屋登记、林场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及海域登记的职责整合;三是方便企业、群众,减轻当事人负担,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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