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李中有炸弹”四川男子一句玩笑被拘10天

发布时间:2015-09-08 18:51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2015年9月8日 | 查看:925次

  飞机上的玩笑可不能随便开。9月3日20时20分许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成都航空运营的杭州-长沙-成都的EU2206航班内。“先生,请问您的箱子里是什么?”“炸弹。”一位中年男子的玩笑话,让飞机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当周围旅客们还没缓过神来时,成都航空的空乘人员就第一时间中止了航班起飞计划,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中年男子李某控制住。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航空方面证实,事发当晚,空姐小黄看到一位中年男性旅客正在费力地把一个黄色木箱举过头顶放进行李舱,就好心上去询问是否需要帮助,没想到引来李先生这样一句“雷人”的回答。空姐再次向旅客确认,“你确定包里装的是炸弹么,周围这么多旅客都听着,玩笑是开不来的”,旅客却回答:“我都已经这么说了,你可以检查一下”。当时空乘人员由于不能确定李某的话是真是假,为了确保航班安全于是选择了报警。机场公安迅速派出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同时机场方面立即启动非法干扰处置程序,中止了20时30分的起飞计划,对飞机的客舱和货舱进行清舱,疏散所有旅客下飞机并接受复检。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经查,旅客李某今年40多岁,四川人,他的箱子里并没有携带炸弹,只有一件瓷器礼品。这名旅客向民警承认,自己也不知道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炸弹”两个字不经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了,对造成的后果非常悔恨。可他的行为已影响了飞机的正常起飞并造成机场秩序混乱,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根据规定,作出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成都航空郑重提醒广大旅客,机场是重要的公共场所,该类“诈弹”言论不是随便就可以开的玩笑,扬言爆炸或谎称行李内有炸弹等行为,轻者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违法行为,重者属于编造恐怖信息的犯罪行为,都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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