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20 08:00 | 来源:新浪网 2007-10-12 03:22:43 | 查看:2603次
■开栏的话
他们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这些年来,他们在河北广袤的土地上默默努力着、践行着。在他们的身后,是长长的影子,折射着我们这个时代道德水准所能够达到的高度和厚度。
自2007年7月起,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省有10人入选,他们是林秀贞、尚金锁、常玉珍、赵渭忠、李文英、田永生、王更庆、刘国、郑久强、徐长霞。他们的名字应和着和谐社会的宏阔背景,将永远闪耀在燕赵名人的灿烂星空中。
从今天开始,本报记者一一对话这些道德模范,打开他们的心灵世界,分享他们的人生三味,以为我们模之范之的宝贵精神财富。
■人物背景
林秀贞,女,汉族,现年61岁。中共党员,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人,本报曾多次报道过她的事迹。2005年以来,林秀贞先后被授予2005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第五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7年初,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同年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日前,在中国公民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当选"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
■事迹回放
三十年如一日,义务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救助遗弃患儿朱宝逢;先后出资4万多元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助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热心为8名残疾农村青年提供劳动就业岗位,帮他们致富脱贫。
■对话模范
林秀贞的电话越来越多了,日程安排也越来越紧凑。10月9日,记者的采访就是林秀贞在衡水开发区作报告的间隙里完成的,接下来,她还要进京参加党的十七大会议。
□记者: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以来的这段时间,您都在忙什么?
◎林秀贞:这段时间接受了省内外很多媒体的采访。还去过石家庄一所医院,说服一位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姑娘。那位姑娘截肢了,心情不好。由于听说过我的情况,姑娘能接纳我。我告诉姑娘虽然不能用体力去孝敬父母,要用笑脸去孝敬父母,应该对生活充满信心。
也接待了当地很多老百姓,他们来家里,就是想见见我,给我唠唠嗑,拉拉家常。
□记者: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身上又多了一道光环,您感到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林秀贞: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我照顾那些老人也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十分感谢大家给予我这样一个荣誉,这也是对我的信任。
1998年,当选为枣强县“十大女杰”时,我就以为是“顶天”的荣誉,从来没有想到过,社会上会将这么多的光环,加到我这样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身上。
但是,不管身上有多少光环,我还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农村妇女,永远也不会改变,荣誉并不是骄傲的资本。
□记者:您认为当选道德模范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周围的人?
◎林秀贞:我感觉模范的力量还是很大的,我们村就没有不孝敬老人的,周围的村子也几乎没有听说过。用我们农村的话来说,哪个家的马勺不碰锅沿儿,但老人的要求很小,只要用笑脸对待他们,他们就知足了,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记者:听说不少人找您寻求帮助,您是怎样处理的?近期还会不会再收养孤寡老人?
◎林秀贞:很多,一拨一拨的,有要钱要物的,也有需要养老的。最近,来自广州的一位妇女来到我家,还带了很多箱包。她心疼自己的孩子,就打算住在我家让我照顾。其实,凭我的实力,我管不了那么多的人,都将他们劝走了。但来家里的,管吃管住,没有路费的,给他们提供路费。
我今年61岁了,年龄一天比一天大,不再打算收养孤寡老人。通过估算,我们村10年内也没有孤寡老人了,况且,现在农村的救助机制也逐步好起来,附近就有养老院。
□记者:近来你的活动很多,这与您照顾老人和孩子是否冲突?
◎林秀贞:不会冲突,我们家是一个团队,我不在家,还有我爱人。不管我在家与否,吃饭时第一碗饭绝对是端给朱书常老人的,虽然他是一位呆傻的老人。这在我们家已经成了一个习惯。
□记者:您近期有没有什么新打算?
◎林秀贞:我感觉自己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了,今后,我不仅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还要为社会做更多的公益事业。
■群众评价
衡水开发区区委书记陈希春:多年前我就知道林秀贞的情况,很难得。其实,她做得比她讲得好多了。我认为内在的道德约束,是外在法制约束的补充,但做起来更难。我打算将体现道德规范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到以后的工作中。
《大爱无疆》作者、作家刘家科:面对林秀贞这样一个人,我感到语言的苍白无力。可以断言,任何高超的描写都不如原汁原味地将她的事迹如实提供给读者更能说明问题……
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张国庆:评选道德模范,让“明星”的力量带动一大批人去尊老、爱老,孝敬老人,非常有必要,社会上需要这样的人。(本报记者 刘丽普)
(责任编辑:卢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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