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15 09:32 | 来源:南方日报 2014年10月15日 第A01版 | 查看:1145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10月14日,省民政厅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出严正声明,指出近期省内部分地市出现几例涉及民政业务的诈骗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组织的正常工作秩序。
声明指出,有人冒充省民政厅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业务申请人,以在省民政厅办公区域附近分发审批文件为由收取高达数万元的经办费用;有人以中介组织名义承诺帮助成功申请培育专项经费,收取20%—40%不等的中介费;有人假借省民政厅名义向社会组织发文推销书籍。
声明指出,办理社会组织核名、成立登记、注销、到期换证、年检等相关任务,业务申请人可登录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www.gdnpo.gov.cn)提出申请,并可查询办理进度和相关信息,全工作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相关业务,请拨打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的登记管理大厅及业务工作人员办公电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并未统一印制所谓的社会团体“会员证”。省民政厅未编印关于社会组织《宣贯实施手册》等书籍,也未制发此类征订(推销)书籍的文件。任何假冒省民政厅名义以及伪造省民政厅证件、公章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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