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25 09:30 |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4年09月25日 第02版 | 查看:876次
要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摒弃法不轻易示人的陈腐观念,大力宣讲法律常识,让人人知法懂法讲法,营造一个学法守则的社会环境。
■王万琼
近日,5名深圳在校大学生被批捕。他们在高额报酬诱惑下,赴香港购买指定型号气手枪和铅弹,拆解、分装在行李袋里带回,与枪贩进行交接。据统计,两起案件涉案气枪41支,气枪铅弹3000多发,经鉴定为枪支、弹药。(中国新闻网9月22日)
这一现象反映了一个无法回避的严峻事实:我国大学生的安全法律意识堪忧,有的大学生甚至说是法盲也不为过。而纵观我国学生的受教育历程,从小学到大学均没有专门的法律常识课,尤其是大学生。除了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外,据笔者掌握的情况来看,现在的涉及法律知识的大学课程,仅仅是在德育课里的一小部分,而且是基础法律知识,并非最契合大学生实际生活的婚姻、家庭以及刑事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到了研究生阶段,与法律有关的课程更少涉及。
吊诡的是,社会公众想当然地认为,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理应具备起码的法律知识,不会轻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事实恰恰相反,由于从小到大没有相应法律知识的学习,加之校园环境相对单纯,大学生对社会的的复杂和阴暗面缺乏足够的认知,因而在行为上出现偏差也就不足为奇了。从前述新闻中得知,两起涉枪案件7名涉案人员中,居然有5名是在校大学生,而且都是“90后”。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在风华正茂的年龄铤而走险不惜犯下重罪,最后身陷囹圄悔恨终身呢?这是个值得整个社会关注和深思的问题。
从大学生犯罪源头来说,虽说有家庭教育的缺失、个体特殊经历形成的乖戾性格等原因,但深究起来法律教育的空白才是他们误入歧途最主要的成因。前不久笔者承办的北京某高校在读化学博士参与制毒案件就是很好的例证。李某是某高校化工博士三年级学生,在自己的出租房里参与制造冰毒,最终被判刑6年。记得笔者第一次去会见,问他知不知道制造冰毒是重罪且最高可能会被判死刑时,他一脸茫然的表情让我极其痛心,而他对自由热切渴望的表情也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深圳5名大学生贪图高回报是他们帮助枪贩走私枪支弹药的动机,但如果深入了解应该会发现,他们对于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并不清楚。假如他们充分了解即使是仿真手枪只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也会构成犯罪,估计他们也不会以身试法,或者举报对方也未可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发现,就算是保守估计,类似这样由于不知法不懂法而违法犯罪的占到总犯罪数量的半数以上,尤其是低龄段的初犯。
由于从小到大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教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社会公众法律常识均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每年仅靠司法部门运动式的普法宣传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古人尚且反对不教而诛,作为已经步入文明社会的中国,尤其是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真正建立起民主与法治的现代文明国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摒弃法不轻易示人的陈腐观念,大力宣讲法律常识,让人人知法懂法讲法,营造一个学法守则的社会环境。尤其是教育部门,还需改革大中小学的课程,将法律常识作为一门必修课。同时,加强学校与法律相关部门的联系,开展法官、律师进校园等活动,让孩子们从小就对法律有一个直观而深刻的认识。唯有这样,才能让民众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评判、有何后果等有一个既定的预期,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作者系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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