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男友提出分手 女教师杀人后自刎

发布时间:2014-09-16 10:32 | 来源:京华时报 2014年09月16日 | 查看:670次

其男友为北京理工大学学生

身为某学校教师的周丽娟,因不满在北京理工大学上学的男友陈某提出分手,持刀刺扎陈某导致对方死亡,随后其割颈自刎。昨天上午,周丽娟本应在市一中院受审,后因其身体原因和精神原因,已经被提押到法院的周丽娟未能参加庭审。

因不满男友分手女教师行凶

女子周丽娟出生于1990年4月,案发前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某实验学校的教师。而被她杀死的陈某,则是北京理工大学大四的学生。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周丽娟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延园招待所103房间内,因感情问题与男友陈某(殁年23岁)发生争执,周丽娟持刀猛刺、划陈某头部、颈项部、胸部、背部数刀,导致陈某右侧颈总动脉被切断,右侧颈内静脉被刺破,致急性大量失血死亡。

记者从周丽娟的律师高文龙处了解到,周丽娟和陈某是通过网络认识的,两人都是广东人,已经相处了两三年。今年春节时,陈某向周丽娟提出了分手。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事发当天,周丽娟专门从深圳买了飞机票到北京看陈某,希望对方可以不与自己分手。其间,两人入住招待所,周丽娟趁陈某暂时离开时购买了刀具,两人发生争吵后,周丽娟杀害陈某并自杀。

2014年4月1日,周丽娟被海淀分局监视居住,同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5月15日被批准逮捕。

女教师情绪失控庭审被取消

此案开庭前,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此案原定于昨天上午开庭审理,由于此前周丽娟曾有过割颈自杀的行为,一直在公安医院住院治疗。因此在开庭前,法官曾表示如果周丽娟的身体不能参加庭审,庭审将取消。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经医生确认,已经住院5个多月的周丽娟,被从公安医院带到法院。周丽娟的律师高文龙和法官一起在庭审开始前会见了她。据高文龙律师介绍,周丽娟的脖颈上还能看到三道明显伤痕,身上也有很多伤痕,由于此前她自杀时伤到了气管,因此说话声音也有气无力。

高文龙律师介绍,到法院之初,周丽娟的精神状态还比较正常,因此法官开始向她讲解了一些庭审的程序,但令人意外的是,法官刚刚说了两句话,周丽娟就大哭起来,泣不成声。“法官其实就说了两句有关程序的很普通的话”,高文龙律师说,但是周丽娟的情绪就变得非常激动,“我感觉她根本不能提这个事情”。高文龙律师告诉记者,此前他曾两次会见周丽娟,他感觉对方状态很不好,而且很不爱说话。

高文龙律师称,周丽娟的哥哥昨天专门从深圳来到北京参加庭审,见到法官及检察官后一直在哭泣,并称妹妹的做法很不应该,家人会尽最大努力对陈某的家庭进行赔偿。

因周丽娟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检察官和法官轮番安慰也无济于事,因此庭审最终于上午12点决定取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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