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地市入学需计生证 教育厅长称很无奈(图)

发布时间:2014-07-05 18:00 | 来源: 大粤网2014-07-05 07:50 | 查看:1028次

  [摘要]据记者调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比如湛江、梅州、清远、阳江、云浮、肇庆等。

广东13地市入学需计生证 教育厅长称很无奈


省教育厅曾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两者不得挂钩,如今沦为一纸空文

■新快报记者 周雯 通讯员 陈燕舒

适龄儿童入学,时常被一纸计生证挡在门外?近日,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披露广东省内六成以上地市的学校,接收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要求家长必须出示计生证。而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明确要求两者不得挂钩,省卫计委在节目播出后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未要求过挂钩。省级不要求挂钩但基层执意捆绑,原因何在?省教育厅的通知沦为一纸空文?怎样才能脱钩?

挂钩普遍存在入学通知中

家住清远市清新区的陈小姐,向民声热线栏目爆料称,自己的大女儿今年满六周岁该上学,打算就读家附近的公办小学,因为没有计生证明,陈小姐连报名表都交不上去。早在去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就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开学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等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为何各地无视省教育厅的通知?栏目组记者拨通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学校按照要求,就是要这么多证明材料,要确定身份的嘛!计生又是法、教育又是法,没矛盾啊,同时遵守而已。国家有计生法的,教育厅不算什么的!”

入学与计生证挂钩的现状,普遍存在于广东省各地市、区一级新生入学规定和通知中。据记者调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比如湛江、梅州、清远、阳江、云浮、肇庆等。不少地区,计生证明与入学挂钩已经写入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作制度。肇庆市端州区端委办(2012)85号文规定:“小学新生入学时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证件”。

教育厅厅长表示也很无奈

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说出“教育厅不算什么的”时,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就坐在节目现场,对此他表示无奈,“按照义务教育法,入学跟计生不应该扯在一起。这个问题不是教育部门就能解决的,我们会联合计生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树生重申:“保障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是我们一贯的立场。”

对此,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指出,如此挂钩不是依法行政,“我们履行法律的时候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把父母的过错让孩子来承担,这既不能解决计划生育的问题也剥夺我们孩子受教育的权利。”省教育厅的那一纸通知,在各学校是如何执行的?罗伟其表示通知由省里发,考虑到各地的情况,允许“一市一策”,具体的政策由各市局自己制定。

与近乎成为“空文”的通知不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计生工作实行兼职委员单位制度,而《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文件中要求省教育厅,对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子女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入托入学,流入地可暂缓办理借读手续。

■代表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解绑需国家层面联手促成”

新快报讯 面对政策与现实的相违背,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纠正入学需要提供计生证明的做法。昨日,黄细花接受采访时再度质疑,“为什么计划生育法就大过义务教育法?教育部门、学校不能把教育部门做成计划生育的部门,这种捆绑还包括入学、开公司,然后买房子、入户、评先进等等都跟计划生育挂上钩,这个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就不知道为什么在下面总是被非常严格捆绑在一起。”

如何能解除这种捆绑?黄细花认为,“我觉得还是要从国家层面上提出具体措施来,比如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条例里面的一些条款是不是跟国家的一些法律相抵触。所以应该从上面加大纠正的力度,各个部门都应该要去推动。”

前不久,广州的一名职校教师李润发向全国31个省级卫计委和教育厅寄出62份政府信息公开表,要求公开教育与计生相捆绑的文件,以及制定这些文件的法律依据。李润发介绍自己的调研结果,大部分省级文件都不支持挂钩,但基层普遍存在挂钩,“基层为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把受教育权给结合起来。有些基层为了工作的方便,把它捆绑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威胁和强迫吧。”他呼吁省级部门关注基层的情况,进行系统清理。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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