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或可制定发布标准 深圳700字标准“基本法”今起征求社会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19 22:06 | 来源:南方日报 2014年5月14日 第SC03版 | 查看:1238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我国现行标准以政府标准为主,这种一元结构导致社会和市场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制约了标准的有效供给,造成标准缺失滞后。今后,深圳或允许社会团体可按市场需求制定发布标准,建立行业先进标准体系。”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深圳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在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记者注意到,“决定”全文仅8个条款,共701字。但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城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战略的背景下,特别是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造深圳标准,铸就深圳品牌”后,针对标准制定、标准供给等一些体制机制瓶颈问题,通过人大层面予以立法明确显得极为重要。各界人士可于5月27日前反馈。

  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建立标准体系

  市市场监管委表示,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没有制定地方标准的权限。但要在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等领域提高标准水平,必须要突破政策限制,开放式构建深圳先进标准体系。

  “我国现行标准以政府标准为主,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缺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由社会团体主导制定的标准,这种一元结构导致社会和市场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制约了标准的有效供给,造成标准缺失滞后。”该委称,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有体系比较健全、数量庞大的社会组织标准。

  “决定”拟规定,推进行业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标准,按照市场需要制定发布社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社会团体制定的先进标准。

  而市政府也应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建立先进标准体系,以标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实质参与国际标准研制

  另一方面,2011—2013年深圳共有258家企事业单位共参与标准研制1073项。“全市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数量虽然位居全国前列,但主要集中在中兴、华为等龙头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标准研制也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领域,参与企业的广泛性和产业领域都待扩展。”该委表示,要增强产业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必须引导其研发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由标准的追随者向标准的创新者和引领者转变。为此,“决定”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组织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引领本行业国际国内标准研制全球标准竞争。

  此外,目前深圳企业产品标准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即主管部门只进行形式审查,因不对其中的技术参数对比验证,无法对企业产品标准的水平做出评价。

  与此同时,备案的这类按规可不对外公布,因此消费者也无法得知真实情况,产生纠纷时不利于消费者维权。

  “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应逐步取消备案制度,建立企业标准自我申明制度,引导全社会对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纳入信用记录。同时,建立第三方标准水平评价机制,构建国内一流的标准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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