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02 23:08 |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4-05-26 07:38:24 | 查看:2894次
王建云是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1993年,他在派出所任联防员时,因破案立下大功,被破格吸收为人民警察。从警21年来,他主办侦破的各类大、要案件近400起,参与侦办案件5000余起,是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的“拼命三郎”,同时也是群众心目中的“保护神”。
与歹徒搏斗两根手指被剁
1993年12月1日凌晨,时任吉安市(现吉州区)第二派出所联防队班长的王建云,和另外两名联防队员在街上巡逻,发现两行人形迹可疑,于是上前盘问,没想到那两人是盗枪在逃人员。
两个歹徒突然持枪劫持了王建云。王建云灵活应变,在途中他果断地挣断手铐,歹徒见状举枪向他射击,幸好枪未上膛,王建云迅速躲避赶回所里报案,并在随后的追捕中将歹徒成功抓获。他因此被吉安市政府(现吉州区政府)授予“三等功”,并被破格吸收为人民警察。
2004年7月,吉州区连续发生多起单身女青年深夜被抢的恶性案件。警方锁定李某、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决定实施抓捕。当年11月3日深夜,在狭小的房间内,为抓获两名持刀的抢劫惯犯,王建云和同事临危不惧,在与歹徒手持1米多长钢刀的搏斗中,为保护同事,他不幸被歹徒剁去两根手指。
2005年5月12日,在处置一起持枪、持刀斗殴的警情时,王建云紧追持枪犯袁某不放,突然“砰”的一声巨响,袁某身上的枪掉在地上走火了,子弹擦着王建云的裤腿而过,但他仍毫不畏惧,继续追捕并最终将袁某抓获。
这三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让王建云的家人都感到后怕,但他却更加挚爱警察这份神圣的职业。
带病破案几次昏倒在岗位
在刑侦大队工作多年,由于长期没日没夜工作,再加上饮食无规律,王建云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2004年11月23日,吉州区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王建云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反对,带着伤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经过二十多个昼夜的走访调查,终于获得了该案件的重要线索,专案组根据王建云提供的线索,一举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极短的时间内破获这起震惊全市的大案。
有时身体实在吃不消,就让妻子在卧室里给自己打点滴。他的衣兜里装着的不是钱和烟,而是一瓶瓶胃药,人家吃药是一片一片,他却是一把一把。时间久了,同事们都戏称他是“药匣子”。
王建云的同事告诉记者,由于长时间超剂量用药,他几次都昏倒在工作岗位上。面对同事们和家人的担忧,他却总是淡然一笑:“谁叫我是人民警察呢。”
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
2009年3月,王建云调任巡警大队大队长。他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抓手,带领民警和巡防员先后开展了“金盾09”、“强防控、遏发案”、打击“两抢一盗”、“反盗窃”、“反扒”等专项行动。
曾经一段时间,辖区飞车抢夺案件频发。王建云率领民警和巡防员在街面上便衣巡逻,很快就打掉5个飞车抢夺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巡警大队党支部因此被中共吉安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2011年因工作成绩显著,该大队又荣立集体三等功。
谈起时下开展的“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王建云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褒奖最珍贵,是无上的荣耀!我只是吉州区400多名公安民警中普通的一员,这个荣誉不是属于我个人,而是属于我们整个吉州公安。”
功模档案
王建云,男,1970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任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党委委员、巡警大队大队长,曾获江西省十大平安卫士、江西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先进工作者、全省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大练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文/郑辉记者廖世杰图/受访者提供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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