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01 14:51 | 来源:腾讯 2014-06-01 08:57 | 查看:871次
[摘要]南雄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明妃明知“全能神”是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仍组织信徒学习,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实施,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韶关一妇女组织39人到自己家中,提供“全能神”学习资料进行学习,近日被韶关市中院判决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39岁的黄明妃出生于广东省南雄市,只有小学文化的她,没有工作。据法院查明,黄明妃从2010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以来,经常组织其发展的信徒田某某等39人到其家,由黄明妃提供“全能神”学习资料进行学习,至2013年9月26日被抓获止,黄明妃共组织信徒聚会10多次。公安机关在其家搜查出黄明妃经常组织聚会的人员名单(39人)、《撒旦会议》和《小鬼打阴针》等有关“全能神”学习资料以及黄明妃学习“全能神”的心得体会等。
广东省南雄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明妃明知“全能神”是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仍组织信徒学习,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实施,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鉴于黄明妃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以被告人黄明妃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宣传品书籍、学习资料等予以没收。
宣判后,黄明妃提起上诉,请求从轻处罚。韶关市中院近日终审驳回了黄明妃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编辑:王燕子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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