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列入高考加分项 是否存暗箱操作引忧

发布时间:2014-05-29 16:12 | 来源:凤凰网 2014年05月29日 13:28 | 查看:1643次

原标题:"见义勇为"列入高考加分项 是否存暗箱操作引忧

继去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各地据此陆续发布了相应的高考加分细则。本报曾在2013年10月31日六版刊发报道《各地高考加分瘦身》对此进行了梳理。最新的统计表明,各地在削减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竞赛、体育等三部分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同时,北京、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等地,均对“思想品德或优秀学生”加分项目作出了调整,其中明确规定,对社会有较大影响(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可以加10至20分投档。

此规定一出,即引发热烈讨论,“见义勇为这样的高尚品德太过‘虚无’”,“如何量化为实实在在的分数”?“义”和“勇”究竟如何评断?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28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想要厘清“见义勇为”的加分,难度很大。“中学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此阶段的学生首先应考虑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见义勇为。所以,一旦上升到高考加分层面,可能会引发负面影响。”

刘海峰认为,见义勇为的加分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先试行,证明其可行性、客观性后,再推行至全国范围。

对于人们担忧的见义勇为加分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可能,刘海峰明确表示:“凡是没有刚性标准、不能客观衡量的加分项目,都可能出现此种状况。”

延伸阅读

2014年部分省区市高考思想品德或优秀学生加分政策

北京

省级优秀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加20分提档

上海

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加20分;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加10分

江苏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者,加10分投档

浙江

见义勇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10分投档

安徽

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加10分投档

福建

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吉林

省级优秀学生加8分投档,获市(州)级(含)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加10分投档,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投档

内蒙古

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20分投档;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10分投档;受到全国、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者,加10分投档

山东

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者,低于投档线10分内可投档;见义勇为受省人民政府表彰者,低于投档线20分内可投档

河南

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10分投档

辽宁

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山西

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黑龙江

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优先录取

四川

省级优秀学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获“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加10分,获“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加15分,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加20分;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可在20分以内加分。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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