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制度确立 食药总局首发11类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图)

发布时间:2014-05-25 16:52 | 来源:新京报 2014年05月07日 第A07 | 查看:618次

食药总局首发11类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瓶(桶)装水、果酒、配制酱油抽检不合格率超10%

  新京报讯 我国已确立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结果定期公布制度。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首次发布小麦粉、乳制品、食用油等11大类食品安全状况的国家监督抽检结果,瓶(桶)装水、果酒、配制酱油不合格率超过10%。

  问题

  三种食品不合格率超10%

  抽检的11大类食品中,婴幼儿乳粉、小麦粉的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但瓶(桶)装水、果酒、配制酱油的抽检不合格率,分别达到11.9%、11.1%和14.3%,安全风险较高。

  食药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与以往分环节、分部门各自开展的食品抽检相比,此次食品安全国家抽检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侧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的整合,覆盖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多为安全隐患易藏匿,公众关注度高、消费者意见较多的食品种类和中小企业制售。

  原因

  不合格产品多由小微企业生产

  抽检结果显示,11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菌落总数等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属于可控范围,未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问题。此外,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小微企业,甚至小作坊,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而大型企业质量安全方面较有保障。

  食药总局综合此次食品国抽结果分析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新的严重的安全问题。

  处理

  清理库存产品 召回出厂产品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食药监管部门也监督制售企业对库存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在首次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基础上,结合近期公众关注热点,国家食药总局最近确定了2014年八类重点监管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和食品添加剂。

  ■ 纵深

  食品抽检由多头监管到食药总局统一发布

  “不久前刚刚有部门公布过某种食品抽检合格率99.8%,几天后又有其他部门抽检结果显示,同种食品某项指标严重超标!”类似状况,今后将随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制度的建立、完善而逐渐消失。

  食品安全监督曾“九龙治水”

  食品监督抽检,在我国起步很早,但近些年,多个监管部门分头公布的抽检结果并不吻合,甚至相互矛盾,让公众对其权威性和准确性,多有质疑,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的信心,也逐渐降低。

  国家食药总局宣传司司长王铁汉介绍,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涉及质检、工商、食药等多个部门,抽检监测工作基本上是根据各自监管职能按环节划分,分别开展。抽检结果的公布时间、种类、数据内容,也难以一致,经常会对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造成困扰。

  2013年的机构改革,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原来分散在质检、工商、食药、卫生等部门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能。之后,为改变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九龙治水乱局,国务院又下发通知,要求省、市、县、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能、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

  此次抽检,正是基于自上而下的监管职能整合而开展的,从去年四季度规划部署、实施开展,到今年一季度数据回收完成统计分析,历时数月。抽检结果,由国家食药总局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

  很多地方监管资源整合未到位

  与以往食品监督抽检普遍高合格率不同的是,此次食品国家监督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选择了公众关注度高、消费反映问题的食品种类,抽样设计也侧重安全隐患频发的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小微型企业。

  王铁汉坦言,此次抽检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抽检公布时间相对较长等。“各地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尚未全部完成,尤其是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仍在整合中,很多地方以往分段监管的资源、人员尚未整合划转到位;一些工作人员对国家监督抽检标准、程序不熟悉,争议性样品需要备样复检等等原因,造成各省监督抽检的工作进度快慢不一,导致抽检结果的最终汇总不断后延。”王铁汉说,各种问题,还需坚持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的常态化、信息公开化,以推动基层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国家自上而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 治理

  1

  取缔无证生产大桶水黑窝点

  此次全国抽检结果显示,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样品率为11.9%。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一司司长马纯良介绍,不合格率较高,主要因为此次抽检重点在风险隐患较高环节抽选样品。但瓶(桶)装饮用水特别是“大桶水”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主要是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等微生物指标超标。

  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于小型企业生产。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研究员元晓梅分析,“大桶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小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欠缺、设备设施条件简陋。同时,桶装水的生产环节如回收水桶的清洗,是否为连续生产的产品,大桶水储存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产品质量。

  马纯良表示,为治理“大桶水”食品安全隐患,总局近日已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大桶水”生产企业水源、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生产许可;对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大桶水”黑窝点黑作坊。

  2

  小作坊下月起全面登记监管 

  首次食品国家抽检结果显示,多数不合格产品为小微企业、小作坊制售。如何遏制这些高风险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一司司长马纯良表示,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将对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更细化的监管措施。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已在指导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对隐患较多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进行全面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业主信息,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以及销售区域。今后,通过基层食药监管所,对照登记信息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开展严格监管。

  3

  擅改过期食品保质期或被“拉黑”

  国家食药总局食监二司司长张靖介绍,过期食品如何处置,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点。今年3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出专项通知,部署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一是监督食品经营者要及时自清自查,过期食品下架,临近保质期食品应专区降价销售;二是过期食品须回收处置,防止修改包装后回流市场。张靖强调,擅自处置过期食品,更换食品包装、修改食品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食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本版稿件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制度确立》)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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