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趁妻熟睡卖掉亲儿

发布时间:2014-05-02 15:35 | 来源:南京晨报 2014年05月01日13:51 第A06版 | 查看:829次

江苏首例生父卖儿案宣判,该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

  年轻妈妈一觉醒来,怀里出生仅35天的孩子却不见了,而作案人竟是孩子的亲爸爸。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例生父卖儿案宣判,90后父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妻子报警

  孩子被爸爸送人,之前已送过一次

  2013年5月29日凌晨两点,23岁的年轻父亲小磊从熟睡的妻子小佐怀中,悄悄将刚出生35天的儿子抱走,急急忙忙来到小区门前拦了一辆出租车,不久便消失在夜幕里。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佐发现儿子不见了,丈夫也不见了,跑到派出所报警时,小佐几度哭昏。

  “那晚我睡着了,醒来后发现丈夫和孩子都不见了,打丈夫电话没人接,我也猜到发生什么事了,我就坐在床上哭,到早上8点多也不见他们回来,就报了警。”6月3日晚,小佐在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派出所说。

  “那你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吗?”派出所民警问。“知道,他爸把小孩抱去送人了。”小佐说。小佐是云南人,2011年9月,她经人介绍嫁给了和她同龄的小磊。婚后不久,两人都辞职在家没事做,只能依靠做瓦工的公公来养活。

  “孩子他爸还欠人家债,我们之前也把孩子送给过别人家,希望换一点‘营养费’,但人家听说要‘营养费’就没要小孩。”有了之前将孩子送人的经历,难怪小佐在此次孩子不见后,便能一口道出“孩子爸爸抱去送人了。”

  “上次你们一起将孩子送人,为何这次选择报警?”民警问。小佐低着头小声说:“毕竟是亲生的,我还是想自己把他养大。” 

  丈夫投案

  卖了两万六,用来还债、买表和手机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来到小佐家中,劝说小佐让小磊主动投案。当日下午小佐带着小磊到派出所投案。

  在派出所里,小磊不停地叹气:“那天晚上我看她睡着了,就将孩子裹好抱走,根据中间人说的地址打车来到市区,来接孩子的是一个40多岁的妇女,她塞给我两万六千块钱就把孩子抱着坐车走了,因为舍不得孩子,我还追出去几十米。”

  从小磊口中得知,他所说的中间人原来是某医院的女医生。“孩子当时是她接生的,后来我被债主逼债,就多次找她,希望她牵线将孩子送出去,她起初不同意,后来答应介绍了一户人家。”

  “那钱现在还在手里吗?”“还了两万二的债,剩下的用来买手机和手表了,现在只剩几百块了。”小磊沉默了一会接着说:“要是孩子能要回来,我会借钱还给对方的。”

  真相揭露

  中间人原来是幕后真正买家

  “真相大白了。”晚上9点左右,办案民警了解到原来小磊所说的中间人王芹就是幕后真正的买家。王芹只有一个女儿,在小磊多次要求后,她萌生了自己留下这个男孩的想法。办案民警说,“在我们问话的时候,王芹总是含糊其辞,称那晚领走孩子的是一名男子,与当事人所说的不一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据悉,5月29日晚上来接孩子的妇女,正是王芹的姐姐。

  在派出所内,还看到一名六七十岁的老大爷,他坚称孩子当晚是他放在三轮车里领走的,钱也是他给的。但当他在派出所内与王芹不期而遇时,王芹对着他喊了一声爸。原来这也是王芹的主意,为了证实她所说的“是一名男子领走孩子”的说法,便和公公统一了口径。

  6月3日晚9点45分,小佐接过了快一周未见到的儿子,不停抚摸儿子的小手:“我不怪他爸爸,我们以后会赚钱把他抚养成人。长大了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他,我不想让他恨自己的爸爸。”

  民警将小佐母子送回了家。当天,小磊被留在了派出所,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最终获刑

  拐卖儿童罪判处三年半

  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磊于2013年6月3日在其妻子小佐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次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传讯不到案,2013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小磊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在侦查阶段,小磊举报他人制造交通事故骗领保险费32350元,被举报人分别被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到小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小磊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近日,小磊因拐卖儿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涉案人名系化名) 通讯员 朱来宽 记者 冒群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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