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4 08:57 | 来源:新浪 2014年4月2日08:0 | 查看:1453次
昨日,听证会现场,杨云低下了头。(记者 郑连龙 实习生 梁嘉琪 摄)
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产生厌世情绪,刀砍病母后自杀未遂
案件承办人认为,“这是家庭人伦悲剧,不应像一般案件那样公诉”
东莞时间网讯 今年1月,一多年照顾瘫痪母亲的新莞人杨云(化名),因承受不了失业与经济困难双重打击,在绝望中持菜刀砍向自己的母亲,然后自杀。经发现与抢救后,杨云母子二人目前均已伤愈。
本该对上述案件提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公诉”,但在昨日上午,作为检方的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就此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媒体人士、法学专家、心理咨询师、公安民警与市检察院检察官参加,就“是否要对杨云提起公诉”听取意见。
【案情】
儿子因生活困难产生厌世刀砍病母后自杀
据检方介绍,被害人张娣(化名)和犯罪嫌疑人杨云系母子关系,两人来自云南。2011年,由于杨云的父亲与兄长均已去世,其他亲人数年没有联系,杨云决定把母亲接到东莞来独自照顾。而母亲张娣多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平时由杨云一人照顾其生活起居。
案发前,两人共同居住在厚街镇厚街村一家出租屋,在工地上打散工的杨云已有一两个月未接到工作了。
今年1月18日18时许,杨云因生活困难,产生厌世情绪,遂产生将母亲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杨云持一把菜刀对张彩娣的后颈部砍了两刀。随后,杨云用剃须刀片划伤自己的腹部与左手腕部试图自杀,导致二人受伤。不过,杨云随后主动停止伤害,并帮助张娣止血。
次日11时许,杨云的朋友曹某红来到杨的出租屋发现情况后,遂报警。公安民警赶到杨的出租屋将张娣送院治疗,并将等候处理的杨云带走。经法医鉴定,张娣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目前,犯罪嫌疑人杨云对此事供认不讳。
【检方】
孝子砍母案公诉与否争议很大需听取意见
事实上,该案的承办人已经有了初步的案情分析与公诉量刑意见——“本案依法可以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进行量刑” 。
据承办人在会上通报介绍,有充分证据证明杨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该案属情节较轻,且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因为,该案是发生在亲属之间的刑事案件,属于家庭内部问题,案发原因较为特殊;同时,杨云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属于犯罪中止,并且杨云在知道曹某红报警的情况下,选择留在出租屋等候民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情节。
此外,承办人还指出该案还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为杨云系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又长期独自一人照料瘫痪在床的母亲,产生厌世情绪,才做出杀母亲后自杀的冲动行为。而今,其母亲伤愈后只能依靠杨云一人来照顾其起居饮食,杨云也表现出真诚的悔改态度,表示会一如既往继续赡养母亲。
“这是一起家庭人伦悲剧,不应该像对待一般案件那样提起公诉,判刑了事。”上述承办人说,他与检方一致认为,此案无论公不公诉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甚至是社会争议。因此,需要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界对该案是否应当提起公诉的意见及后续处理的建议。
目前,该听证会尚未达成最终意见,检方表示最终的处理意见还有待该院检委会讨论。
公安代表:其情可免 建议缓刑
承办上述案件的厚街派出所叶警官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杨云因家庭原因把母亲带到东莞照顾多年,无怨无悔,可见其确实很孝顺母亲。在案发后,虽然未对其进行逮捕,但其已被采取监视居住。目前杨云一直表现出较为强烈的懊悔态度,还曾跪地向母亲认错,表示愿意痛改前非,继续赡养母亲,其母亲对杨云也没有怨恨。
“其情可免,但其行为不可取,因为他的行为的确触犯了法律。”叶警官说,但要不要对杨云提起公诉,“自己尊重检方的处理意见”。不过,他指出,如果杨云一旦有机会继续照顾母亲的话,希望社会上能有人或有机构对他提供帮助。
厚街公安分局法制办公室的一位民警同意叶警官的观点与阐述。但该民警提出两个疑问:如果杨云不公诉释放的话,他若再度面临生活困境,会不会对母亲进行第2次伤害?如果杨云被判刑后,谁来照顾其母亲?
为此,该民警建议对杨云提起缓刑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力量能关注杨云的家庭,避免悲剧再度发生。
心理咨询师:人伦悲剧 帮扶教育
与会的东莞市天悦社会工作服务社专家顾问许慕樵认为,该案是人伦悲剧,杨云因对生活失去信心,所以想结束母亲和自己的苦难。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和预测,杨云重新犯罪的机会不大。
“在司法实践中,法不容情只是体现在执法,而立法的精神还是要讲情理,讲人文关怀。”许慕樵建议,该案应当综合情理和法理来处理,并希望能对杨云从轻处理,可以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与帮扶教育。
与会的心理咨询师何欢也同意许慕樵的看法,并支持对杨云进行社区矫正的提议。“杨云在医院看到母亲流泪时,不是用纸去擦泪,而是用纸去印掉泪水,这足见其孝心。”
何欢表示,一旦杨云的案件定性之后,她将会带领社工团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
法学专家:宽严相济 柔性执法
东莞理工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韩中节说,近年来,东莞相继发生多起类似的人伦悲剧,杨云砍母案对其震撼很大。此次采取公开听取的方式来办理案件,能让人感受到悲剧后的温情。
“要不要对杨云提起公诉,这需要考虑到杨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韩中节说,一个人既然触犯了法律,就应按照法律去处理其行为。不过,此案应当融入“宽严相济”的思想,并在这个大前提下,思考如何柔性执法,让杨云更好地回归社会与融入社会,“毕竟,杨云还有母亲仍需赡养。”
韩中节说,事实上,杨云一直在努力地照顾母亲,但近况却让其感到绝望,这种绝望是个人社会安全感的缺失,它极易导致一个人走向极端。“社会应当对边缘群体给予更多救助。”
韩中节还指出,若社会各界对杨云提供帮助,不要仅简单地停留在给钱给物上,要给予适当的引导,让其融入社会,让其感受到社会的努力。
媒体代表:敬畏之心 温故知新
东莞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主持人江晓说,除了帮助之外,对杨云的教育不可缺少。因为从该起悲剧的发生可以看出,杨云对法律的无畏或者无知,应当对其进行“对生命的尊重与对法律的敬畏”的基本教育。不过,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让其真正接受。(柯兵)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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