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07 22:02 | 来源:凤凰网 2013年10月14日 02:10 | 查看:895次
原标题:治疗前列腺炎11天花4万 患者投诉医院收费昂贵
该医院还涉嫌伪造媒体报道,挪用别人的“锦旗致谢”,违反《广告法》
■新快报记者 刘子珩
19岁的张佳兴治疗慢性前列腺炎,11天花了4万多,其中光物理治疗一项就花费了2万多。张佳兴怀疑,是不是真的需要花这么多钱,随后,他向报社举报了给他治疗的医院,位于广州越秀区小北路243号的某后勤医院。
医院主治医生则表示,他采取的治疗方案,是对患者最好的一种治疗方案,如果换成其它便宜的治疗方法,“我没有把握能给他治好。”
记者调查发现,该医院并没有自己的官网,但是它的各个科室却有自己的网站,并纷纷号称是“广州公立胃肠科第一品牌”、“广东省肝病治疗第一品牌”、“全国最受欢迎男科医院”等等,正是这些信息吸引了不少患者前往治疗。
但是实际上,该医院只是一家“二甲医院”。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程磊律师还告诉记者,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医院在其科室网站中出现的“第一”、“全国”、“最”等字眼,违背了《广告法》,如欺骗和误导患者,应承担民事责任。
11天花了4万元还有症状没治好
张佳兴说,他之所以选择这家医院,是因为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时,发现该医院号称“甲等医院”、“公立非营利”、“专业”、“能报销”,这些信息让他觉得这家医院比较适合。
8月1日,张佳兴来到医院接受了相关检查。主治医生是泌尿科主任医师袁勇,他看了检测报告后对张佳兴说,“病情严重,要接受物理治疗”。
据张佳兴回忆,袁勇告诉他,治疗费一天需要三千多。张佳兴觉得太贵,不能接受,袁勇告诉他,只是前几天要这么贵,后面会很便宜。“但是实际上,后来却越来越贵,最后一次还要四千多。”
所谓的物理治疗,包括激光法、射频法、深部热疗等,都价格不菲。仅仅前两天,张佳兴的物理治疗费用均为3072.8元,加上其他费用,共计7231.1元。
此时,张佳兴表示自己是农村的,无法接受如此高额的费用。他说,主治医生袁勇告诉他,住院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于是,张佳兴办了住院。
从8月3日到8月11日,一共住了9天。
住院之后,张佳兴发现花费并没有减少,反而每天都如流水一般掏钱。但想到最后能报销,也就没多在意。
在医院打印出的最终费用清单上,9天时间里,2160元一次的激光疗法张佳兴做了5次,共10800元;1080元一次的射频疗法做了6次,共6480元;450元一次的深部热疗(包括超声和电磁波等热疗)做了11次,共4950元;仅此三项治疗,便合计22230元。
从8月1日进入那家医院开始,到8月11日出院,他先后花费了4万元。
最后,张佳兴还不敢确定,自己的慢性前列腺炎是否真的治好了。8月11日,从广州小北路243号的某后勤医院出院后,他来到老家的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并未痊愈。他之后又来到广州的南方医院检查,又显示他已经康复了。他告诉记者:“我现在还有一些症状没好”。
8月11日,张佳兴回到了老家从化,当他拿着医院的发票回到当地想要报销时,却被告知,小北路的这家医院并不在从化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范围内。这意味着,4万元的治疗费用都要张佳兴自己承担。
张佳兴这时开始怀疑,自己治疗的过程及收费是否合理。
“换一种治疗方式
我没把握给他治好”
记者发现,在张佳兴的收费清单上,物理治疗的收费较高,那么,他的病需要接受这么昂贵的物理治疗吗?
9月24日,记者来到这家医院。在与张佳兴电话沟通后,医院登记了张的投诉,并希望张佳兴能亲自来医院。张佳兴则表示自己身在外地,上班时间都无法来到医院,将委托其父母代为处理。院方对此表示认可,称会对此情况做调查。
9月26日,张佳兴的父亲来到医院,希望这一次院方能有所说法。然而,令他失望的是,院方拒绝了主治医生与其当面解释。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我要叫他(主治医生)上来吵架吗?”2天前登记过张佳兴投诉的院方工作人员再次对其父亲的投诉做了登记,并表示医院会调查清楚,“十一节后给回复。”
记者随后拨通了主治医生袁勇的电话。
袁勇认为,这个治疗方案是当时对患者最好的一种方案。他说,“其他的治疗方案,我也告诉了患者,但是,我就不敢保证效果了,换一种方式,我没有把握能给他治好。”
此外,袁勇也向记者证实,自己知道对方购买了从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才建议住院的。
袁勇告诉记者,虽然治疗费用高昂,但“是患者自己选择的”。他表示,自己知道对方经济状况不好,所以建议住院,最后没有能报销是“医生对当地政策不了解”。
交谈中,袁勇还向记者表示,张佳兴的病情当时为“中度”。记者在该医院男科的网站上看到,“前列腺的具体诊疗,需要对前列腺的症状进行分类,一般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前列腺炎的治疗费用一般在几百元至数千元不等。”这与张佳兴“花费4万元”,有明显的不同。对于这个信息,袁勇认为不应该“钻牛角尖”,“钱都花在他身上了,每个人病情不一样,花费也不一样。”
律师说法:
医院应承担
一定的过错责任
针对张佳兴的投诉,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磊告诉记者,医保是否能够报销,患者应在就医前咨询医保报销机构,否则患者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医生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表示住院后可以医保报销,误导患者就医,则医院应对此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对于医院网站所宣传的相关治疗费用“几百元至数千元”与实际费用4万元之间相差甚远的问题,程磊则认为,由于“(二者)严重不符,(医院)存在误导”。
伪造媒体报道
虚构“锦旗致谢”
张佳兴之所以会去小北路的这家医院,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了医院的网站。
在百度搜索广州的医院时,它往往会因为推广而出现在显眼位置:“广州公立胃肠科第一品牌”,“广东省肝病治疗第一品牌”,“全国最受欢迎男科医院”……这些响亮的名头都是这家医院的不同科室。
医院并没有总的官网,但同一科室往往有几个网站,并且都在百度搜索中加“V”,以证实确实是他们医院的网站。
张佳兴所就诊的泌尿科,在其网站上展示着“全国男科泌尿疾病微创手术示范单位”、“全国重点男科诊疗中心”、“全国最可信赖的男科医院”等荣誉奖牌。记者仔细观察后却发现,前二者并没有具体的颁发单位,而最后一块牌子上的落款单位是“广州市卫生委员会”。
记者在网上始终无法找到“广州市卫生委员会”的任何信息。在致电广州市卫生局之后,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我们这登记的各种医疗机构中,没有卫生委员会。”同时,在广州市民政局公开的社会组织名单中,也没有“广州市卫生委员会”。
同样,在这家医院的网站上,还有一份某报2011年11月17日A10版的报道,报道该医院对甲亢症治愈率高,但记者随后找到当日报纸的电子版,发现该处是一条关于健力宝的新闻,并没有任何报道该医院的文字。
该医院男科的网站中,宣传了4个拿锦旗致谢的康复案例,记者在网络搜索后发现,其中的2张图片能够找出一模一样的原图,但图中的锦旗是送给其它医院的。
网上宣传经过了医院审批
记者还在网上发现了多起关于该医院的投诉:治疗耳鸣6千,治痔疮1万,治宫颈糜烂2万……
医院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涉及到具体投诉,需要对照患者的收费清单,医院才可以一一作出解释,如确实发现违规之处,会马上改正,“我们每周每月专家小组都会检查医生的出诊记录,清查病号的清单,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属实,会有处理。”
对于网站在宣传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陈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将会把相关问题向其网站管理部门反映。该院另一位领导则告诉记者,各科室在网上的宣传经过了医院的审批才能发布,记者发现的问题“要核实一下”。但截至记者发稿,上述问题依然可以在网站中看见。
医院涉嫌虚假宣传
律师程磊告诉记者,患者可以通过浏览医院网站获得信息,所以“网站内容可以认定为广告”。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医院在其科室网站中出现的“第一”、“全国”、“最”等字眼,违背了这一条款。“医院如欺骗和误导患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程磊向记者表示。
同时,程磊还告诉记者,“医院网站图片用患者康复病例做广告,且挪用别处图片来冒充,应属于虚假宣传。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医院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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